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9-451119-54-03-013974,招标人为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补助、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贺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
项目编号:HZZJZB2020工字7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东胜路与新生路交叉处,火车站站前广场西北方位。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745. 0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586.01平方米,建筑面积:19689. 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189. 0平 方米(其中客运站房建筑面积15047.64平方米,检修车间建筑面 积776. 8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49. 81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 积24平方米、例检办公室建筑面积24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 积266. 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地下通 道建筑面积44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客运枢纽站房(包括售票厅、候车厅、办公用房、综合服务处、驾休息室、调试室、盥洗室与旅客厕所、治安室、医疗救护室、旅游服务处等)、生产辅助用房、配电室、门卫室、地下通道、地下室以及配套室外站前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大车停车场、客运发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场、室外水电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等附属设施。)、暖通空调、智能化系统、音响系统、弱电系统(电视网络、固定电话等)、室内外装饰装修、标牌标识等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10330.77万元。
计划工期: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后?20 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后?20 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图绘制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0 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施工、采购部分:
②施工、采购工期暂定?4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达到交付使用所需涉及的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
(1)设计内容:①初步设计(含及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及预算编制(经审图合格)、竣工图编制、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③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因设计造成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2)采购内容:经发改部门批复或项目业主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方案文本》,以及经批复和项目业主确认的《初步设计》规定范围需要的所有设备采购及和安装调试,以及所有软装、硬装、活动家具采购安装等;
(3)施工内容:①经发改部门批复或项目业主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方案文本》,以及经批复和项目业主确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建设总承包,达到交钥匙工程条件,具体包括:综合客运枢纽站房(包括售票厅、候车厅、办公用房、综合服务处、驾休息室、调试室、盥洗室与旅客厕所、治安室、医疗救护室、旅游服务处等)、生产辅助用房、配电室、门卫室、地下通道、地下室以及配套室外站前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大车停车场、客运发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场、室外水电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等附属设施。)、暖通空调、智能化系统、音响系统、弱电系统(电视网络、固定电话等)、室内外装饰装修、标牌标识等内容;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设计范围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或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2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部分:中标金额的10%;
(2)设备购置费部分:中标金额的10%;
(3)建安费部分:暂定中标金额的10%;
7.2预付款抵扣
(1)设计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无。
(2)设备购置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无。
(3)建安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的50%后,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每次扣还的比例为当期拨付进度款的100%,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的80%前扣完。
?7.3进度款支付
工程计量周期:按月计量,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1)设计费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并提交进度款申请后25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及预算》并提交进度款申请后25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70%(含已支付的预付款),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提交进度款申请后25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5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发包人按设计费总额(不含税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日内返还(无息)给承包人。
(2)设备购置费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①设备进场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并提交进度款申请后25日内支付至设备款总额的80%。②工程竣工验收审定结算并提交进度款申请后25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发包人按设备购置费总额(不含税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日内返还(无息)给承包人。
(3)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①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②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③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25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不含税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日内返还(无息)给承包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达东路原贺达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区 ?地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邮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薛柳明???联系人:张瑜
电话:0774-5225007???电 ?话:0774-512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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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