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金571001股(股金证号:507023)
发布时间:2022-11-24 09: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拍卖公告 (第二次)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7日10时至2022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2/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87.rFLeDA (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金571001股(股金证号:507023)
评估价:2146963.76元,起拍价:1300000元,保证金:260000元,增价幅度65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如买受人代标的所有人缴纳相关税费的,买受人自领取民事裁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持应由标的所有人承担的税费发票来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注:
一、法人股权竞拍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湖州市本级辖内的(南浔区、吴兴区)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资企业需经商务部批准;
2.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境内非金融机构属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其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
5.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7.具备补充农村商业银行资本的能力,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且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9.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企业法人竞拍股权后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自然人竞拍股权后持股比例达到2%以上的,竞拍前应向南浔银行申报。竞买人如竞买成功还应当遵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第1号)第十二条规定,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具体请竞买人自行向南浔银行咨询,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银行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邱峰, 联系电话:0572-3873617)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2-3026216。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2年12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一、收款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201 0002 6990 8770
二、收款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南浔区支行
收款账号:120 5240 0292 0030 608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2-3026177。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 15710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