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yjylzx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先生151628619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YJYLZX
2、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1次综合性市县联合应急演练和1次专项应急演练,演练主题分别是普通国省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演练及普通国省道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采取现场实战演练方式,演练内容包含事故的发现、响应联动、事故处置、应急结束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服务周期:
①普通国省道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
2023年8月20日前提交演练方案及脚本;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演练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全套演练资料和不少于6分钟的专题片。
②普通国省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演练
2023年10月10日提交演练方案及脚本;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至少1次预演练;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演练。演练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全套演练资料和不少于10分钟的专题片。
6、工作地点:南通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建议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人员均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指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2)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允许对摄影、摄像、场地布置工作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钱先生,15162861908)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支付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30%,完成应急处置演练且成果资料通过验收后30日内付清尾款。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 系 人:荣女士
联系方式:0513-8552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钱舒佳
联系方式:18036206278、15162861908
邮箱:1255825247@qq.com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度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申请函.docx
1、项目编号:2023YJYLZX
2、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1次综合性市县联合应急演练和1次专项应急演练,演练主题分别是普通国省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演练及普通国省道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采取现场实战演练方式,演练内容包含事故的发现、响应联动、事故处置、应急结束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服务周期:
①普通国省道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
2023年8月20日前提交演练方案及脚本;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演练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全套演练资料和不少于6分钟的专题片。
②普通国省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演练
2023年10月10日提交演练方案及脚本;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至少1次预演练;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演练。演练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全套演练资料和不少于10分钟的专题片。
6、工作地点:南通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建议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人员均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指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2)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允许对摄影、摄像、场地布置工作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钱先生,15162861908)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支付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30%,完成应急处置演练且成果资料通过验收后30日内付清尾款。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 系 人:荣女士
联系方式:0513-8552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钱舒佳
联系方式:18036206278、15162861908
邮箱:1255825247@qq.com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度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申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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