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海南洋浦23台轮胎吊运输 |
1.5 |
项目编号 |
ZPMC(HF)-ZB2024-08-121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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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海南洋浦23台轮胎吊运输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南洋浦23台轮胎吊运输的技术方案、海运作业、管理、安全及保险(船舶险)、运费税、订舱费、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等相关靠离泊手续费用、两港港使费、引水、码头费、拖轮、警戒船、带缆、海事协调费、滞期费、引航困难作业费、代理费、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 1.项目内容:海南洋浦23台轮胎吊运输 1.1(计划10月21日至11月7日分批次于振华小南通基地发运) A. 货物信息:海南洋浦23台轮胎吊(单台约180吨,具体如附件) 沿大车方向迎风面积:160m*m,风作用高度18m 垂直大车方向迎风面积:110m*m,风作用高度14m 重心高度:14m B. 卸货港信息:海南洋浦小铲滩码头
2.船舶要求(详见附件《港机产品整机发运租用外租船的一般技术要求》) 2.1(1)船舶主尺度、吃水、稳性、总纵强度等,应满足该航次要求。对于参与投标的外租船舶,应提供配载图、稳性和总纵强度计算报告,满足运输和整机装卸船要求。 有效可使用甲板面积:110m*40m(三航次8+7+8台最小要求); 160m*40m(两航次12+11台最小要求) 装载状态最小干舷:(2.5m); 装载状态最大干舷:(5.0m); (2)船舶调压载能力必须满足项目装卸要求,并提供调压载数据。且需具有左、右调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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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勿使用有边柜的船舶,船舶国籍需为中国籍。 (4)装载区域的主甲板,应平整无障碍物,不能有梁拱,并能进行焊接、火焰切割作业。甲板装载区域如有透气帽、围板、栏杆等高出甲板面的障碍物,应可临时拆卸,并不能影响装载。 (5)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6)有重大类似运输优先。 (7)施工期间必须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对接,利于现场管理。 (8)船舶总布置图、型值表、型线图(CAD版)。 (9)投标船舶经过项目部验船才允许投标。 (10)船舶运输费用以承兑汇票结算。
3.发运时间、到岸时间和装、卸货码头: (1)海南洋浦23台轮胎吊为振华小南通基地码头装货,于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7日分批次装船,卸货地点为海南洋浦小铲滩码头; 可参考附件相关水文情况,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时间为准。 (2)船东需负责办理船舶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在建码头需要办理相关通航评审以及靠离泊评审; (3)货物卸下后,工装设备需10天内返还振华小南通基地码头(或者陆路运输返还)。 注:上述时间均为暂定,以招标人提前7天通知为准。
4.装卸、绑扎条款: (1)货物装卸、货物绑扎和解绑由租船人负责,装货之前的甲板、货舱清理,围板、栏杆等干涉结构拆除由船东自行安排并承担费用。卸货设备由租船人负责,卸货后工装运回装货地及甲板清理由船东自行负责。 (2)从船舶靠妥装/卸港泊位并作好一切可装/卸货准备后,租船人每航次需:5天免费时间完成装船和绑扎,2天免费时间完成在海南洋浦小铲滩码头的解绑和卸船(含卸船等待时间),所有免费装卸时间均可合并使用。 (3)船东应密切关注天气、海况预报,及时就项目装货窗口与租船人保持沟通,并服从租船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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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交货期/工期 |
装船日期: 计划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7日分批次装船。(以招标人提前7天通知为准)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装港:振华小南通基地 卸港:海南洋浦小铲滩码头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质保期:***, 质量保证金:/。 |
2.6 |
付款方式 |
船舶运输费用以承兑汇票结算。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 / 包件。 具体信息:包件1: / ; 包件2: / ; ......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R有,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R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R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R有,要求: (1)拟用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非自有船舶须提供光租合同/期租合同或船舶所有人该项目投标授权; (2)运输船提供相关船舶证书,包括:船舶照片、检验证书簿复印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布置图等内容;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3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7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陈艮乐 地址: 电话: 02131191014 邮箱: chengenle@zpm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