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型发包)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青田县2022年度彭湖村等40个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仁宫乡密溪村)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02-11

所属地区:浙江省 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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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青田县年度彭湖村等个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仁宫乡密溪村)更正公告招标序号:-号各潜在投标人:本招标项目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青田县年度彭湖村等个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仁宫乡密溪村)作以下补充: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现更正为: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元,含税暂估价不下浮)。工程固定下浮率:.% 中标价:元。固定下浮率根据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年度施工招标的工程固定下浮率表并结合经财审部门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对照分档确定。即:水利水电工程固定下浮率分为二档,第一档造价在(含)至万元间的固定下浮率为.%;第二档造价在(含)至万元间的固定下浮率为.%。、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总额价根据经财审部门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固定下浮率来确定(其中暂估金额及预留金额不下浮)。、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核对招标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经确认有项目需调整的,经招标人、中标人认可后报县建设工程评审中心审核确定,按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调整后下浮,合计形成合同价,调整后的工程造价所属固定工程下浮率档次改变的,按调整后所属档次的工程固定下浮率下浮。中标人未提出综合单价需调整的,视为认同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因设计变更造成结算价(未下浮)所属档次高于(或低于)投标时所属档次的,采用相应档次的固定下浮率结算。超过万元的采用第二档下浮率,低于万元的采用第一档下浮率。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人:青田县仁宫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青田县水利局年月日
发布媒体: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zbwm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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