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勘察][大连市·长兴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电缆构筑物工程(二期)勘...
金额
425.4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1788
预算金额425.4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大连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425.43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艳新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勘察][大连市·长兴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电缆构筑物工程(二期)勘...
中标通知书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电缆构筑物工程(二期)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1788 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电缆构筑物工程(二期)勘察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1788001001 标段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电缆构筑物工程(二期)勘察
建设单位 大连西中岛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 建设地点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炼化产业园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刘艳新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132100450 4254306.32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 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93.1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艳新 李嘉毅 李敬峰
注册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 AY132100450 AY216100838 AY072100298
投标报价 4254306.320000元 4082534.090000元 3870509.400000元
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企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93.11 92.79 90.5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大连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54306.32元,浮动系数:46.00%,业绩:1、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电缆构筑物工程(一期)电力工程勘察2、国电电力东港刁家坝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图详细勘察服务工作3、中广核辽宁阜新乌龙坝80MW平价光伏项目地质勘察项目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4082534.09元,浮动系数:47.50%,业绩: 1、光明路延伸工程一标段(隧道北口及中华路)临时用电工程2、大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南区6#3)10KV电力配套工程3、光明路延伸工程一标段临时供电工程(隧道南口海茂变)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70509.40元,浮动系数:45%,业绩:1、大连数码湖66kV变电站输变站工程、大连滇池66kV输变电新建工程、华乐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等5个工程岩土工程勘察2、海湾220KV变电站改造、大连万宝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可研阶段)、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220KV送出(送电部分)工程3、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电力工程岩土勘察设计、物探定点服务机构选定项目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业绩:1、工业建筑华能大连普兰店 2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 大连金源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1、电力排管卧龙东四街(辽河东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勘测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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