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航天博览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监理)
金额
10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rcfwzb-20210061.
预算金额10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CFWZB-202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航天博览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监理)已由长新发改字[2020]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航天博览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65804㎡,项目主要以航天航空为主题,打造“文旅商科技”产业创新融合的“空天科技文化一站式体验目的地”和“城市微度假目的地”。主要针对项目为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新建工程进行勘测、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功能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环保目标、风险目标等进行总体控制,实施预案控制、跟踪控制、验收评审及协调优化等工作。

2.3招标范围:为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航天博览园项目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以南、北远达大街以西。

2.5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工程审计结束为止

2.6计划投资:100000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近三年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如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B区B2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贾工

电 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联系人:祝工

电话:0431-81873611转604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扫黑除恶相关信息: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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