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活动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暂定名)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的形式采购和执行,以深圳读书月为契机,全面推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全民阅读活动。活动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在规定的活动时间内,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第四届“飞阅深汕:朗诵之星,闪亮未来”朗诵大赛的形式完成。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实施完成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全过程。
(2)开展诗词朗诵艺术培训讲座活动。
(3)推送深汕特别合作区代表队参加更高一级的专业比赛。
(4)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服务成果:
(1)录制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全过程。
(2)全面推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读书月“飞阅深汕:朗诵之星,闪亮未来”朗诵大赛的文化品牌。
(3)积极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朗诵艺术的普及和人才选拔。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活动结束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 6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1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wt@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1041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的形式采购和执行,以深圳读书月为契机,全面推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全民阅读活动。活动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在规定的活动时间内,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第四届“飞阅深汕:朗诵之星,闪亮未来”朗诵大赛的形式完成。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实施完成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全过程。
(2)开展诗词朗诵艺术培训讲座活动。
(3)推送深汕特别合作区代表队参加更高一级的专业比赛。
(4)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服务成果:
(1)录制第二十四届深圳读书月深汕特别合作区分会场暨第四届经典诗文朗诵大赛全过程。
(2)全面推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读书月“飞阅深汕:朗诵之星,闪亮未来”朗诵大赛的文化品牌。
(3)积极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朗诵艺术的普及和人才选拔。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活动结束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 6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1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wt@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1041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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