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时段)医用办公设施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茶陵县中医医院
供应商(乙方): 湖南晟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医用办公设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时段)医用办公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 。
(2)采购计划编号: 株茶财采计〔2024〕000138 。
(3)项目内容: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时段)医用办公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曾旭 。
(6)联系电话: 17775716924 。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
(1)合同总价款叁佰伍拾陆万捌仟零壹元整(小写¥3568001.00)。
(2)具体标的见附件《采购需求清单》。
(3)合同定价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达到安装条件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预留1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5)发票: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格,乙方须在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对应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票到经审核后付款;因本合同而须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证对应的税费支付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提供的发票税率一致。
(6)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 名:湖南晟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账 号:800 174 868 502 010
三、合同履行及交付。
(1)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 天;起始日期: 2024 年 8 月 1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乙方应当于前述工期内完成整体项目竣工、供货和部署安装到位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如遇甲方场地条件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干扰时,可协商顺延。
(2)地点:茶陵县中医医院。
四、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茶陵县中医医院。
(2)验收方式:
①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②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于 30 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④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超过 30 日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⑤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⑥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⑦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3)验收标准:遵照招标文件等要求,并达到采购人正常使用条件。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六、乙方的随附服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质保与维护。
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质量保证:
(1)免费保修期: 60 个月,终生维护(自双方共同签署《交货验收单》次日起算),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保修期满后零配件按成本价收取。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全部符合国家最新技术标准的最新产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约定规定的响应时间48小时内完成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安全保障
(1)乙方需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并提供人员资质证书交甲方备案。
(2)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加强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作业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并向甲方提交书面事故处理方案。如乙方未及时报告、未及时处理事故或处理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十、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财务数据及资料、价格等信息)和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书面资料、人员信息,以及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信息、商业机密等重要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此条款之效力不受本协议届满、撤销、解除或无效之影响。
十一、特别约定。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约定或乙方工程内容不符合合同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甲方有权按照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1)甲方拒绝收货或要求退货退款的,乙方应当同意退货退款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乙方逾期交付或完成服务内容的,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未付货款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4、质保期内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时,如乙方拒不退、换或更换的产品仍不能正常、合理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价款;如乙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人员对该产品进行维修,由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前述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茶陵县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3、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4、合同订立地点: 茶陵县中医医院 。
5、附件《采购需求明细》《分包合同》为合同组成部分。
6、双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本合同所载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地址。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