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供电段检修用电压互感器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NGWZ202442 )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供电段现就检修用电压互感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1 |
电压互感器 |
JDZX12-10RCQ 10√3 0.1√3 0.1/3kV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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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②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采购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3质量保证能力:①供应商应提供严格按照技术要求生产和检验的产品,保证产品是原厂生产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的合格产品,提供的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国家、行业标准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2/3及以上时间的“有效期”,并且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必须负责产品“三包”。
②供应商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必须达到该产品所标注的各项技术参数满意的性能。正常使用发生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③产品发现一般质量缺陷由供货单位无条件更换。产品发现重大质量缺陷(设计、制造缺陷造成产品在寿命周期内存在问题)由报价单位召回,并赔偿损失。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报价函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9月4日8:00至2024年9月10日18: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ncgddclk@163.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供电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77号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话:018-21383 接收报价函邮箱:ncgddclk@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供电段
日期:2024年9月4日
附件1: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