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接头2024-JQ06-H1003(01)招标公告 现开展输液接头的集中带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输液接头 2.项目编号:2024-JQ06-H1003(01)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分组 序号 |
分组名称 |
意向采购总量 (支;最小使用单位) |
采购包划分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投标产品范围 |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 |
|
1 |
正压单通道输液接头(不带延长管) |
836415 |
第1包 |
3 |
输液接头归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2 血管内输液器械”,二级产品类别为“09输液、输血用连接件及附件”,管理类别为第三类。 |
1.输液接头一般由接口、接头和管路(可选)组成。 2.产品适用于与血管内留置导管配合使用,通过它向血管内输注药液或抽取血液用。 |
|
2 |
正压双通道输液接头 |
110765 |
|
|
|
|
|
3 |
正压多通道输液接头(三通道及以上) |
32082 |
|
|
|
|
|
注: 1.三通旋阀输液接头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属于本次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并获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投标包号,但所投产品须涵盖目前临床在用的全部主流产品,提供的规格型号能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且覆盖所投采购分包内的全部产品分组。 4.投标供应商须对包号中所有分组序号(分组名称)进行报价,分组序号(分组名称)中不同规格型号仅可报一个价格。 三、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3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印发后,投标供应商在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该文件所指的严重、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 (六)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是指提供医用耗材及伴随服务的生产企业(境外产品的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对于采购进口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明确的代理商参加,如相关代理商存在外资独资或控股情形,可由该代理商指定国内唯一经销商参与,并提供相应授权)。 2.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纳入采购品种范围内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国产产品的生产企业含同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大陆地区唯一总代理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授权经销期限必须覆盖整个采购周期)和医疗器械注册人。 3.所投产品在国内生产注册,但投标企业为外资独资或控股性质,可由该企业指定国内唯一代理商参与,并提供相应授权。 4.投标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的三家三级医院投标品牌产品的中标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每家三级医院至少3次结算发票。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分别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供应商)互联网报名的通知》,并在采购机构官网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从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报名后,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模块自行下载文件。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信息发布渠道: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 211.166.249.33)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老师 吴老师 办公电话: 010-66935201 010-6693622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十、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老师 宋老师 办公电话: 010-66935218 010-66939410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