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装饰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29D16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装饰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山镇石牛村(南岸区南山植物园路155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235m2。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审计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5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移交、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年 1月 1日 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年 1月 3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月19日 11 时 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上清寺美专校街广发大厦10楼
联 系 人:罗老师/李老师
电 话:19802781207/15320460785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2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8881331-9101、13072385251
2022年12月27日
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装饰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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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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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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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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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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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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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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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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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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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1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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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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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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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1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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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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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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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9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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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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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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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0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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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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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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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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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监理服务-招标文件2022-12-26.doc 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监理服务-招标文件2022-12-26.doc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上清寺美专校街广发大厦10楼 联 系 人:罗老师/李老师 电 话:19802781207/1532046078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联系人:刘老师电 话:(023)68881331-9101、13072385251 |
1.1.4 | 项目名称 | 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装饰工程监理服务 |
1.1.5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镇石牛村(南岸区南山植物园路155号) |
1.1.6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5235m2。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审计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
1.3.2 | 服务周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移交、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
1.3.3 | 服务质量要求 |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2)造价控制目标:控制在概算批复内,无超前支付发生,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3)进度控制目标: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按期完工。(4)合同管理:正确处理项目有关的合同索赔和合同纠纷。(5)信息管理:对项目施工阶段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保证过程中重要环节的可追溯性。(6)协调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7)安全生产履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制度,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达到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合格标准。(8)执行渝建质安[2021]63号文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提供:该业绩的监理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业主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造价)。4.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5. 监理人员5.1总监理工程师:1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5.2专业监理工程师1)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驻场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以上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2)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以上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6.其他要求6.1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6.2 投标文件真实性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复印件须清晰可辨。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上述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身份证、批复文件、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及承诺函除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可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1.12.3 | 响应和偏离 |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附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即:监理大纲)、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1.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 商务部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规定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交的资料。3. 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4. 技术部分(即:监理大纲)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监理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监理的附加工作费用、额外工作费用、风险费用等,监理费总价包干。2.若投标人中标,除因本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情形外,监理费包干价不随投资调整、工期延长或缩短、政策变化等作任何调整。3.监理费总报价包括所有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延长以及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审计等阶段对应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监理工作对应的工作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利润、税金,且包含检测设备、检测试验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建设监理工期的影响,不因此另行调整监理费中标包干价。监理费中标包干价不会因人工费涨跌、物价波动、汇率浮动而调整。4. 投标人的报价应是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合同、信息管理,尽职完成相关协调工作的报价。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需要增加必要的监理人员,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中,包干价不作调整。6.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7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7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安云网络科技孵化中心装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重庆安云孵化中心监理。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 63626436 。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7 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3 | 签名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商务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3.技术部分(即:监理大纲):(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4.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各投标人还须提供电子版形式(光盘)二张[光盘中应包含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以及资格审查部分的正本全部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齐全),格式为PDF],光盘盘面或光盘套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3.7.5 | 装订要求 | 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保函部分(如有)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的格式提供,无需装订,不编页码。(2)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4)技术部分(如有)的装订要求《监理大纲》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监理大纲”,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逐页标注页码。注: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而被否决投标。(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2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5)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保函部分”袋(如有)、“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如有)、“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3.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4.本次招标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5.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6.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如有)、“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如有)、“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 “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6.2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3 汇总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況,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7.公布最高限价。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在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查询、公布所有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信用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可在开标现场或开标当日,采用人工方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的“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核实),汇总并打印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查询结果,并由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1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1.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字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2.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公示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
7.4.1 | 履约担保 |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4)履约担保的期限:至工程结算办理完成之日。(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10内无息退还。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异议、投诉处理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本项目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30348000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安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30348000 |
10.2 | 监理费的支付方式 | 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项目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10.3 | 交易服务费 | 交易综合服务费的收取:按渝价[2018]5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本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 |
10.4 | 招标代理费 |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下浮71%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账 号:5001 2404 2018 0000 14170 |
10.5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售后不退。 |
10.6 | 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组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名盖章 |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须齐全。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个别成本。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监理大纲):30分。2.商务部分:20分;3.投标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分,编制要点:监理范围准确,监理方案内容齐全;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3 分,编制要点: 监理依据的合理性,监理工作目标是否明确;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3 分,编制要点:监理机构设置合理性和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详细;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5 分,编制要点:程序合理性方法先进行性制度的全面性等;优得 5 分,良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5 分,编制要点: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的针对性、全面性、措施合理性;优得 5 分,良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分,编制要点: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性,信息管理内容齐全、合理可行、控制措施针对性,明确合理;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5 分,编制要点:措施切实可行,协调各方关系各项措施的详细有效;优得 5 分,良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 0 分。 |
2.2.4(1) |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A)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3 分,编制要点:专项监理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差得 0 分。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3分) |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企业实力(7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企业实力(7分) | 2.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监理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2 分, 最多得 4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奖”。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企业业绩(6分) |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即资格审查业绩不予计分),每多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监理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业主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造价或建设规模)。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不予计分。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分) |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在包含类似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监理负责人)。每提供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4 分。(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中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只在企业业绩中计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中不计分)。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注:商务部分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C) | 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5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 分,每减少1%扣0.25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2. 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和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明标评审。3. 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4. 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5.经评审,因部分投标被否决后导致剩余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6. 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的项目组人员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总报价必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其他 | 3.1.3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其他 | 3.2.4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职业资格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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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
实施日期 | |
服务类别 | |
服务内容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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