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450万元。
4、最高限价:450万元。
5、采购需求: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针对铁路货场中转枢纽开展监测,建设于装卸区下风向。主要包括NO-NO2-NOX、CO、O3、SO2、PM10、PM2.5、BC、NMHC、气象五参数、VOCs组分(至少包含PAMS57种组分)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运维,监测数据接入采购人指定监控平台,并含运维5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45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并监测数据接入采购人指定监控平台。
7、运维期限:5年,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维时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明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各方分工职责、人员构成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口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双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⑤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被联合体单位)无须重复下载;⑥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00分;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swxmgs@163.com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内
联系方式:姚女士, 0515-66690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青溪路绿地商务城一期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5-82315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女士 王先生
电 话: 0515-66690657 0515-82315501
项目概况
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450万元。
4、最高限价:450万元。
5、采购需求:亭湖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针对铁路货场中转枢纽开展监测,建设于装卸区下风向。主要包括NO-NO2-NOX、CO、O3、SO2、PM10、PM2.5、BC、NMHC、气象五参数、VOCs组分(至少包含PAMS57种组分)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运维,监测数据接入采购人指定监控平台,并含运维5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45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并监测数据接入采购人指定监控平台。
7、运维期限:5年,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维时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明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各方分工职责、人员构成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口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双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⑤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被联合体单位)无须重复下载;⑥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00分;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swxmgs@163.com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内
联系方式:姚女士, 0515-66690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青溪路绿地商务城一期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5-82315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女士 王先生
电 话: 0515-66690657 0515-823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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