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6.8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sxfc-2024-012
预算金额26.86万元
招标联系人翟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桂洲156150205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CSXFC-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一、招标条件 本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86575 万元,招标人为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监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证书 范围涵盖油烟采样和测定,且证书合法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文件。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营业 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含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账户存款信 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仅提供身份证。获取文件 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 准。售价:300.00 元/份。磋商文件出售后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金润广场东首二楼 2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金润广场东首二楼 215 室 七、其他 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聊城市莘县 联系人:翟主任 联系电话:0635-719773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桂洲 联系方式:15615020511/15615020611 地 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金润广场东首二楼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CSXFC-2024-01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 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监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证书 范围涵盖油烟采样和测定,且证书合法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6575 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9:00 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7:00;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金润广场东首二楼 215 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文件。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含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账户存 款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仅提供身份证。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 格后审为准。 售价:300.00 元/份。磋商文件出售后不予退还。 五、公告期限:2024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金润广场东首二楼 215 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金润广场东首二楼 215 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15020511/15615020611 邮箱:jingcheng0723@163.com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发布人:山东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聊城市莘县 联 系 人:翟主任 电 话:0635-71977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聊城市高新区金润广场东首 2 楼 215 室 联 系 人: 乔桂洲 电 话: 15615020611 电子邮件: jingcheng07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