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22114.0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114.06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20-399149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3
公告正文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06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 38 号文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909721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6230986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399149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规划占地总面积为11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19平方米。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拟拆除旧住院楼、部分门诊楼、体检中心和放射科等总建筑面积8069平方米,建设一栋16层高的新综合病房楼,新建综合病房楼无需征地,保留原医院门诊、生活楼建筑约7050平方米,新建综合病房楼建筑面积约35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88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广场停车场道路面积约4248平方米。总投资为26925.3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2740.1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概预算编制、BIM技术运用、外电、外水等专项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创优工作:为实现本项目设定的创优目标所需完成的所有工作。

5)其他:

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4招标控制价(含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人民币22114.06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53.65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20.42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21339.99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711 0 0分至 201881310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81390分,截止时间:2018813100 分。

3、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813 100分至11 0 分。

4、 开标时间:20188 14 9 00 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2楼)。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详见附件3)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在册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8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500/,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14年1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或工程总承包方式或EPC方式或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的中标金额1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87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9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1.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2.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97212

地址: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11号/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芦湾村新林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8、中标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在原基础上合理增加各专业的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投入数量。

9、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法人代表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设计负责人为(身份证号),将于年月日 在省市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月日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我方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我方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我方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我方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我方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

(成员方,若有):

(成员方,若有):

附件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招标公告7.11.doc 招标文件7.3.doc 20180312南沙第一人民医院可研文本.rar 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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