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公司发耳公司2、4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2502gz-s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文路028-8671344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1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贵州公司发耳公司 2、4 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公司发耳公司 2、4 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改造已由大唐 贵州发电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贵州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批技改项目投资计划的 通知》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2GZ-S003
2.2 项目名称:贵州公司发耳公司 2、4 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电除尘提 效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发耳公司
2.4 建设规模:不涉及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到货,接开工通知之日起单台机 组 45 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发耳公司 2、4 号炉电除尘器目前电源设备老化、做功能力 低,控制系统不完善,为避免环保事件发生,2、4 号炉电除尘需进行升级改 造。将 2、4 号炉电除尘共计 12 台高频电源及 8 台工频电源进行整体改造为新 型高压除尘电源,将 2、4 号炉电除尘通讯及低压控制系统进行升级,逻辑重 做。具体工作详见技术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内两项及以上已完成的电除尘电源设备改造 施工项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 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 业绩的竣(完)工类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 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 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 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 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 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 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 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0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 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 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 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 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 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中电大厦
邮编:610020
联系人:赵文路
电话:028-86713446
电子邮件:zhaowenlu@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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