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公司重庆电厂2024-2025年储备煤场及相关输煤系统设备运维(1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5.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公司重庆电厂2024-2025年储备煤场及相关输煤系统设备运维(1年)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重庆公司重庆电厂2024-2025年储备煤场及相关输煤系统设备运维(1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796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7962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75.108000 | 265.85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输煤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28日 2、国华电力惠州热电厂输煤系统设备运行及维护项目合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能惠州热电分公司、2019年12月18日 3、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万州电厂2022年-2024年度输煤及部分公用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三年)、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21日 4、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系统运行、检修维护及保洁服务、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0月 5、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机组燃料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6日 6、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0年输卸煤系统运行委外、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19年11月 7、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2022-2025 年度输煤系统运行服务(三年)、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1月5日 8、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码头及全厂输煤系统运行合同、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23日 9、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脱硫除灰、脱硝、化学、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2022年4月 10、福建公司鸿山电厂2021-2025 年度3、4 号机组燃料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合同、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 11、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系统辅助运行项目、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9月27日 12、重庆公司恒泰电厂燃煤机组输煤、除灰运行(三年)运行服务合同、国家能源集团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6月 13、宣城电厂 2022-2025 年度输煤系统运行和保洁合同、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5月 14、阚山发电公司燃料系统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月 15、国能南宁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6 辅控运行服务(3年)合同、国能南宁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07月31日 |
1、二期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2022年2月 2、2023-2025年度煤场机械运维及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2023年1月30日 3、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8月13日 4、一、二期输煤系统设备运行外委服务、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2019年9月 5、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输煤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6月27日 6、翻车机及输煤系统运维服务、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1日 7、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输煤系统运行及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3月28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奕含 电话:023-63602757
邮箱:981652279@qq.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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