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A3306010720002116001001)
金额
2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6010720002116001
预算金额25000万元
招标公司绍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王岳朝0575-8514656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波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A3306010720002116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A3306010720002116001001
公告源URL:
http://www.sxyc.gov.cn/col/col14465/index.html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告标题:
绍兴市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公告内容:
绍兴市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11-330654-99-01-31101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绍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镜湖新区解放大道东侧,兴业路北侧,兴中路西侧,上菖路南侧,地块编号JH-05-02X-32。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536平方米,总建筑面353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3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档案库房、对外公共服务用房、业务和技术用房、辅助用房等。项目总投资约2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8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约388.8167万元,其中监理费约242.6967万元,项目管理费30万元,招标代理费约27.64万元,造价咨询费约88.48万元。以上费用包含了所有招标范围中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管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设计管理服务协助设计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必选等);⑤现场管理;⑥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⑧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配合审计。⑨配合并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
(2)工程监理:①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⑤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⑥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按业主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⑧审定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建议书;⑩业主要求其它事项。
(3)全过程造价咨询:①进行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并出具报告;②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⑤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⑦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并提供审核意见书;⑪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⑫管线迁移、绿化迁移、拆迁合同签订、交通安全设施迁改等前期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事项;⑬工程结算(一审);负责与财政委托的审计单位(二审单位)核对,并根据二审意见出具最终工程结算报告;⑭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绿化迁改等除总承包工程外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和合同审核等前期事项及工程结算审计;⑮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4)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
(5)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项目其他工程管理职责等。
2.4工程类别: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5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财务决算审计结束。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 、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日期、规模以合同为准。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③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无在监工程。
④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说明: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不能兼任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
2、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及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2企业需要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
3.3.3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皆可;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④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3年3月2日 8:30 时至2023年3月8日 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3月31日17:00时前缴纳(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58284;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318;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南路南池鉴园49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
联系人:王岳朝联系人:金波浩、金伟城
电话:0575-85146567电话:18069556899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3-01 15:30:39
公告发布媒体: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3-02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3-08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W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04 00:00:00
开标时间:
2023-04-04 09:30:00
文件售价:
0.0
文件售价币种:
人民币元(CNY)
文件售价单位:
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Z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公告发布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02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系统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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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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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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