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院移动DR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市四院移动DR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WH01CG2018HW28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7日 开标日期: 2018年11月2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芜湖恒晖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吉和北路63号 中标金额: 590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移动式数字医用X射线成像系统:XH-MD6-32;数量:1套;单价:565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 严陈芳 李道银 黄芳 孔庆艳 张恩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东路1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0553-302857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1幢202室 项目负责人: 唐晨 联系电话: 18305530407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96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28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皖江财富广场C1座509 ,联系电话: 18305530407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情况:合肥坤加宁贸易有限公司 理由:3M医用显示器 “*第十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作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四院D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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