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昌大道两侧景观立面整治示范段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3-01-04 08: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清昌大道两侧景观立面整治示范段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清昌大道两侧景观立面整治示范段项目(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清昌大道两侧景观立面整治示范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DL-FZZB-2022-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昌大道两侧景观立面整治示范段项目(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2〕78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音西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清昌大道沿街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全长130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清昌大道两侧景观立面整治示范段项目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外立面修补、拆除违规广告牌、空调外机规整清理、统一店招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6462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4 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 1 月 10 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qggzy.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7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纸质银行保函(不含银行电子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6.4.投标人登录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qggzy.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2 月2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加盖公章)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qggzy.co
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5153785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福州分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室)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165851 ,传真: 0591-38165851
联系人: 陈尚及、李蔓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fqggzy.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
联系电话:0591-853914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