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CQS22C0046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系统升级服务土壤大屏升级土壤大数据应用系统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系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农业农村系统农业分析黑臭水体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查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升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畜禽养殖升级危废企业产废量分析研判工业危废专题分析产废企业预警预警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题统计热力图渲染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尾矿库渣场查询新建工业固体堆场专题统计问题清单管理涉锰污染专题涉锰污染源分布统计分析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受纳水体智能检索遥感影像图地图测距测面工具预警日历预警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大屏土壤AI智能视频监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数据应用展示定制开发系统系统功能用户培训计划驻场运维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实施方案编码规范数据库设计规范接口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报告BUG管理记录跟踪表质量保证计划质量管理文档设备的配置参数系统安装程序设备运行设备管理维护用户手册项目计划书应急方案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项目开发工作总结软件源代码安全渗透扫描报告系统验收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系统免费维修应急保障服务等保评测第三方软件测试环境搭建费软件整合软件产品故障诊断报告技术支持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数据质量报告系统使用情况报告数据备份策略备份计划驻场服务部署文档项目源码使用手册技术说明数据库文件技术保障审计配合数据比对应急任务数据汇总数据分析报告数据统计短信发送APP安装会议大屏应急需求修改会议资料准备会议的准备应用场景演示保障服务数据处理日常服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系统BUG系统运行保障数据交换延迟或中断数据质量清洗接口调整数据推送数据报告制作系统使用报告制作数据修正数据导出数据服务其他按照业务要求调整系统的访问控制用户操作审计安全措施运行管理操作使用人员培训系统管理员培训系统管理维护应用系统测试环境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系统关系架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大数据污染防治应用业务功能架构业务逻辑整合架构农村基础信息农村污水处理厂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数据库概念设计数据E-R模型设计数据库表设计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功能设计界面原型产废企业产废预警产废企业豁免预警处置企业处置预警污染土壤修复修复地块污染土壤转运GIS路线示意图工业危废大数据分析研判空间缓冲区分析大数据应用类软件大数据分析类软件政务信息化软件升级批发业建筑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z2200460443af
预算金额218.3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招标联系人罗庆俊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姝023-89181833
中标公司重庆知行数联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CQS22C0046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CQS22C0046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16日
一、项目号:
CQS22C00464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0443A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知行数联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5号1幢B2-8-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1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 | 向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土壤与农业农村、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升级服务。 | 系统升级及新建内容需进行数据清洗加工,做到结构设计合理,充分考虑采购人现有系统建设现状,满足相关的功能与性能要求。 | 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调研、开发、测试、部署等工作,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环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星宇 蒙嘉文 曾升渝 廖聪学 刘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4365.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采购经办人:罗庆俊
采购人电话:023-8918183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姝 周柱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875 6770209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姝 周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875 67702099
十、附件
公开招标—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 CQS22C00464(终审稿).doc
公开招标—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 CQS22C00464(终审稿).doc
重庆知行数联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13495003935846400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招标项目名称: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0443AF项目号:CQS22C00464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五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5-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项目演示要求-12-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九、其他-5-
※五、知识产权-16-四、售后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6-三、付款方式-16-二、报价要求-16-一、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
一、资格审查-20-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0-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8-八、培训-18-七、保密要求-17-六、驻场服务-17-
一、投标人-2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6-五、废标条款-25-四、无效投标条款-25-三、评标标准-21-二、评标方法-20-
七、中标-29-六、定标-28-五、评标-28-四、开标-28-三、投标文件-26-二、招标文件-26-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3-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2-十一、签订合同-31-十、交易服务费-31-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0-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9-
五、资格文件-49-四、其他-43-三、商务文件-40-二、服务文件-38-一、经济文件-3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5-
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 | 218.3 | 4.3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投标人出具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218.3万元。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信息 | ||
账号 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
账号 1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53470 |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唐玮文杰(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传真:023-89181991电话:023-89181833联系人:罗庆俊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传真:023-67625920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邮编:400023
(二)服务要求:系统升级及新建内容需进行数据清洗加工,做到结构设计合理,充分考虑采购人现有系统建设现状,满足相关的功能与性能要求。(一)服务范围:向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土壤与农业农村、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升级服务。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扩建 | 1项 |
本项目依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批复要求,结合土壤与农业农村、固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求,拟对已建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和新增功能开发,并提供相关服务。(一)项目概要“※”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三)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环节。
1.1.3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按照时间、区县、地块申报审批环节等维度实现建设用地数量统计;按照地块数量、面积、转运车次、转运重量、修复进度实现修复地块统计及视频监控点位展示;按照时间、区县、地块等维度实现遥感监管信息统计;按照处置场处置信息实现建设用地基础信息统计。1.1.2查询:按照时间、区县、地块申报审批环节等维度实现建设用地基础信息查询;按照地块数量、面积、转运车次、转运重量、修复进度查询修复地块信息;按照时间、区县、地块等维度实现遥感监管信息查询;按照处置场处置信息实现建设用地基础信息查询。▲1.1.1接入数据:接入建设用地申报审批各业务管理环节数据、土壤修复地块及处置场视频监控数据、土壤污染地块遥感解译数据,形成建设用地管控清单,为土壤大屏升级提供数据支撑。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提升监管能力,2021年业务部门开展了土壤污染遥感及视频监管工作。因此,土壤大数据应用系统需接入相关数据,并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功能优化,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功能升级或重构(仅包含大屏端):1.1土壤大数据应用系统(二)项目建设内容
整合已有农村各个要素系统(含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农村污水、农村黑臭水、试点示范、农村国家目标任务),在PC端整合现在实现各板块统一登陆并实现数据统一更新,对以前各自孤立子系统的用户账号体系进行统一整合,实现单点登录。▲1.2.1数据及系统整合在已建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系统基础上进行功能优化,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功能升级或重构(除下述的“数据及系统整合”和“农业农村系统升级”在PC端实现外其他内容仅限大屏端):1.2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系统1.1.5问题清单管理:综合各类投诉、处罚、督察、遥感解译以及业务处室确认预警信息后纳入问题台账的所有数据,实现增、删、改、查操作,并提供导出功能。1.1.4分析:对处置场接收土壤量和库容量进行对比分析;接入转运时长异常、违反转运工艺、称重异常、违反转运方案等预警数据。
1.2.2.3基于H5框架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APP改造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审核功能,实现专家审核、现场核查的填报;新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信息及已整治清单展示功能。1.2.2.2农村黑臭水体管理升级农村生活污水基本信息和评价体系信息在线填报功能融合,实现乡镇(街道)基础信息增删改查及市局、区县局基础信息审核;基础数据信息统计中关于居民点和评价体系的数据统计及数据导出功能;新增农村生活污水绩效评估,根据既定量化规则对区县农村生活治理绩效进行评分,实现按时间、区县、排名等维度进行查询。1.2.2.1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升级1.2.2农业农村系统升级
1.2.4农业分析:接入最新“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沿铁路沿线、沿高速沿线、沿三江沿线、沿风景区域”图层数据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空间缓冲分析,并进行信息提示。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综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农厕、居民点等数据,实现公厕污水资源化利用、接入管网、直排、改厕等多维度统计以及居民点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农户污水治理覆盖率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按照区县、乡镇、村舍、面积、类型、管控级别、污染问题等维度对黑臭水体进行统计展示。查询:按照时间、区县、乡镇、村舍、“三区五沿”等维度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查询;按照区县、乡镇、村舍、污水排放模式、改厕户数等维度实现农厕信息查询;按照区县、乡镇、村舍、面积、类型、管控级别、污染问题等维度实现黑臭水体查询并建立黑臭水体基础信息台账。1.2.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升级按市政府要求,将现有黑臭水体APP进行H5改版,包括黑臭水体基本信息填报、查询、统计、审核、展示等功能。
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于2021年进行了升级改造。因此,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需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功能优化,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功能升级或重构(包含大屏端和PC端应用):1.3固废大数据应用系统分析:接入最新“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沿铁路沿线、沿高速沿线、沿三江沿线、沿风景区域”、“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图层数据与畜禽养殖厂进行空间缓冲分析,并进行信息提醒。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按照区县、养殖类别、生猪当量等维度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统计展示。查询:按照区县、乡镇、养殖类别、生猪当量等维度实现畜禽养殖场基础数据查询并建立畜禽养殖场基础信息台账。畜禽养殖升级
(2)危废企业产废量分析研判:对50吨以上产废企业的申报数据(联单转移计划、产废年报)、联单数据、产废企业环保税(季度)进行综合对比分析,以图、表等图形化方式,按季度的时间段实现差异化数据分析,提供导出功能。分析:(1)产废企业微画像:综合产废企业基础信息、历史沿革、行政审批(环评、排污许可、联单)、投诉、处罚、督察、环保税、监测信息、一企一档及统计、分析(含预警)等各类数据,对产废企业及废物监管行为进行画像。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产废企业按照不同时间维度实现不同规模、废物类型企业的统计及热力图渲染。查询:按照时间、区县、危废类型、产废规模等维度实现产废企业及工业危废查询。1.3.1.1产废企业1.3.1.工业危废专题
分析:(1)处置单位微画像:综合处置单位基础信息、历史沿革、行政审批(环评、排污许可、经营许可、联单)、投诉、处罚、督察、环保税、监测信息、一企一档及统计、分析(含预警)等各类数据,对处置单位及废物监管行为进行画像。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处置单位按照不同时间维度实现不同规模、处置量(接收量)的统计及热力图渲染。查询:按照时间、区县、危废类型、经营规模等维度实现处置单位及危险废物查询。1.3.1.2处置单位(4)豁免量预警:根据企业豁免转移计划和豁免联单数据,对企业超量豁免转移进行预警,并展示产废企业预警列表,提供导出功能。(3)产废企业预警:根据联单转移数据以及本年度计划转移量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对未产生联单数据的企业以及转移量同比小于50%的企业进行预警,并导出产废企业预警列表数据,提供导出功能。
查询:综合产废企业、处置单位各类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预警类型等维度实现预警信息查询。1.3.1.4预警信息管理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运输企业按照不同时间维度实现区县、运输量企业的统计及分布展示。查询:按照时间、区县、运输量等维度实现运输企业及废物查询。1.3.1.3运输企业(2)危废经营单位处置能力预警:根据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处置能力数据,当接收危废量达到处置能力的80%时进行预警,结合年报和联单数据,对数据差别较大的经营单位进行预警,对贮存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进行预警,并导出经营单位预警列表数据。
1.3.2.1医疗机构1.3.2.医疗废物专题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问题类型进行统计展示。查询:综合产废企业、处置单位各类投诉、处罚、督察以及系统预警信息确认后的问题,按照时间、区县、类型等维度实现问题查询。1.3.1.5问题清单管理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预警类型进行统计,同时对业务处室确认的预警信息纳入问题清单。
查询:按照时间、区县、处置能力等维度实现处置单位及医疗废物(含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查询。1.3.2.2处置单位(2)医疗机构产废预警:根据联单转移数据对产生量同比小于50%的医疗机构进行预警,并可导出医疗机构预警列表数据。分析:(1)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微画像:综合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行政审批(联单)、投诉、督察、处罚、试点医疗机构视频监控数据以及预警数据对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监管行为进行画像。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医疗机构按照不同时间维度实现不同规模、医疗机构等级、床位数的统计及热力图渲染。查询:按照时间、区县、产废规模等维度实现医疗机构查询。
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预警类型进行统计,同时对业务处室确认的预警信息纳入问题清单。查询:综合医疗机构、处置单位各类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预警类型等维度实现预警信息查询。1.3.2.3预警信息管理(2)处置单位处置能力预警:根据经营许可证的处置能力数据,当接收危废量达到处置能力的80%时进行预警,并导出经营单位预警列表数据。分析:(1)处置单位监管微画像:综合处置单位基础信息、历史沿革、行政审批(环评、经营许可、联单)、投诉、处罚、督察、环保税、试点单位视频监控及统计、分析(含预警)等各类数据,对处置单位及废物监管行为进行画像。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处置单位按照不同时间维度实现处置能力、处置量(含新冠肺炎医疗废物)以及处置单位经营覆盖范围、医疗废物运输路径的统计展示。
1.3.3.2查询:按照区县、尾矿库渣场数量、库容量、风险等级、状态等维度实现尾矿库渣场查询。1.3.3.1接入重庆市全市尾矿库、渣场数据,包括基础信息、遥感影像、空间分布等各类数据。1.3.3新建工业固体堆场专题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问题类型进行统计展示。查询:综合医疗机构、处置单位各类投诉、处罚、督察以及系统预警信息确认后的问题,按照时间、区县、类型等维度实现问题查询。1.3.2.4问题清单管理
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预警信息按照时间、区县、问题类型进行统计展示。查询:综合各类投诉、处罚、督察等监管数据,实现按照时间、区县、类型等维度的问题查询。1.3.3.6问题清单管理1.3.3.5新建秀山涉锰污染专题:接入秀山涉锰企业、尾矿库渣场及周边风险源数据,实现秀山地图单独展示涉锰污染源分布;尾矿库渣场数量、库容量、风险等级等多维度查询统计分析;叠加自然生态保护区、生态红线、饮用水源地图层并过滤;涉锰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以及污染物受纳水体等维度查询统计分析;接入投诉、处罚等数据并纳入问题清单。1.3.3.4分析:建立智能检索并与地图、清单列表进行关联,实现三江干流1KM、3KM、5KM范围内的尾矿库渣场过滤;多年尾矿库渣场遥感影像图对比分析;叠加自然生态保护区、生态红线、饮用水源地图层并过滤范围内的尾矿库渣场。提供地图测距,测面工具,用于快速测量距离及尾矿库渣场面积1.3.3.3统计:以图表、表格、GIS等方式将尾矿库渣场按照区县、库容量、风险等级、状态、矿种渣种等维度进行统计展示。
1.3.6固(危)废知识库管理(PC端)问题管理:综合各类投诉、处罚、督察以及业务处室确认预警信息后纳入问题台账的所有数据,实现增、删、改、查操作,并提供导出功能。1.3.5问题清单1.3.4.2预警信息管理:对所有预警信息可实现增、删、改、查操作,并提供导出功能。1.3.4.1预警日历:整合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尾矿库渣场所有预警信息,以日历方式展示预警情况,方便快速查看,形成预警日历。1.3.4预警管理
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及环境空间信息管理平台获取其他需要调研的数据和空间数据,本项目产生数据需共享至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通过环保数据中心实现与各系统、各部门的数据共享。1.4.2数据共享要求本项目需要与采购人在建及已建相关系统的门户、用户、机构、单点登陆、权限等基础服务实现系统集成;与在建及已建相关系统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实现数据集成。1.4.1集成要求1.4非应用性功能要求收集固废相关资料文件,文档,如固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下发文件等,形成资料汇集管理平台,提供文件名称,上传时间,文件类型进行查询,下载保存功能。
页面需实现主要国产浏览器(含360、火狐)不同版本兼容,并提供Chrome、IE浏览功能,随着浏览器版本的升级,售后服务期内免费对平台进行版本升级;页面分辨率需自适应PC屏幕。1.4.5浏览器要求本项目涉及移动端的开发基于安卓系统,支持手机终端以及平板终端。1.4.4移动端要求保持与采购人原建系统技术架构统一性和延展性,数据库采用开源数据库产品。(本项目系统应采用J2EE架构进行设计,数据库采用开源MySQL。)1.4.3系统架构
1.4.8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各系统应以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多层次的形态展现实时信息,各端(PC端、APP端、大屏端)的界面风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当前采购人统一的UI设计方案和技术规范。项目所有的大屏系统均须按照实际大屏和PC尺寸比例设计。1.4.7系统显示要求配合采购人开展PC端兼容性适配工作。系统部署于云平台虚拟机上,要求投标人进行相关系统软件的安装配置。※1.4.6部署要求
1.4.9.3支持不少于500个并发数,一般操作的响应时间为5s内。1.4.9.2在实际网络稳定的环境下,100并发户访问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在系统正常运行,网络通畅的情况下,新建及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为2s内。1.5.9.1在实际网络稳定的环境下,50并发用户访问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在系统正常运行,网络通畅的情况下:一般操作的响应时间为2s内;新建及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为2s内。1.4.9性能要求1.4.8.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文件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密码安全工作。1.4.8.1项目执行时,投标人需安排与系统规模相应的开发人员驻场开发,场地由大数据应用中心指定。
1.4.13其他事项中标人须签订保密协议,保证采购人提供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采购人资料不会遗失和泄漏,违者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以经济处罚。1.4.12保密要求为保障环保数据安全,数据需全部存储至生态环境局办公网络。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备份计划。提供数据及系统的访问控制、用户操作审计等安全措施。1.4.11安全性要求1.4.10.软件测评与安全测试要求投标人涉及的开发服务的代码及系统运行需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要求。投标人需委托具备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系统验收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数据量)、安全渗透扫描并提供相应测评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工作。
3.投标人需自备演示所需设备,自行解决无线上网并提前进行软件运行环境配置,现场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2.在录屏展示功能点时,要求对当前正在展示的功能点给予文字说明,也可给予重点标注、模拟声音讲解,便于对应招标文件中演示环节的功能项。1.投标人应自行提供系统录屏或系统播放演示,展示系统功能操作,包括:输入、按钮点击、显示结果等操作内容。提供原型图片、PPT等静态形式的或提供的展示界面无操作过程的,演示部分不得分。(一)演示要求四、项目演示要求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无法履约,并且提供的服务影响了原有系统的稳定运行,采购人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请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三)演示内容(二)关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系统接口的说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系统外接设备信号输入仅支持HDMI接口,建议外接设备自带HDMI输出接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备了常用的VGA、type-c、苹果雷电口转HDMI转换头,但请自行考虑信号转换过程中的不稳定风险,做好预防措施)运行环境:win7、win10、macOS。5.按抽签顺序进行演示,通知5分钟后还未出现在演示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演示。4.投标人将按抽签顺序进行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序号 | 演示步骤 | 演示过程须体现以下内容 |
1 |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大屏-土壤AI智能视频监控展示 | 1.污染土壤修复地块与处置单位列表及GIS点位分布,点击展示对应详细信息。 2.修复地块污染土壤转运GIS路线示意图。 |
2 | 工业危废大数据分析研判 | 1.处置预警列表包含预警企业数量,企业名称,日处置能力,处置负载率,企业地图分布。 2.产废预警列表包含预警企业数量,企业名称,同比,企业地图分布。 3.豁免预警列表报包含转运量,计划量,企业地图分布。 |
3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数据应用展示 | 1.以区域地图为背景,展示区域范围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点位,并结合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以及沿铁路沿线、沿高速沿线、沿三江沿线、沿风景区域等图层进行空间缓冲区分析。 2.以区域地图为背景,展示区域畜禽养殖场点位,并结合“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以及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图层等进行空间缓冲区分析。 |
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二)实施地点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调研、开发、测试、部署等工作,具备上线运行条件。※(一)实施时间一、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项目申请及审批资料:项目清单需求说明书及审批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及审批文件。1.1.1验收报告:参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模板)》编制。1.1初验提交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项目初步验收(初验):项目规定的系统开发主体工作实施完成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进行项目建设的初步验收。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人正式初验申请后,组织对项目功能及性能指标、系统运行情况、合同内容等进行总体检查/检测。初验不合格,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项目建设完工后按以下步骤组织开展相关验收工作:(三)验收方式
1.1.8定制开发系统相关资料: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实施方案、编码规范与数据库设计规范、接口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报告、BUG管理记录跟踪表、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管理文档、系统和设备的配置参数、系统安装程序(只提供电子文档)、系统及设备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原始资料、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说明书、用户手册、项目计划书、用户培训计划、应急方案、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项目开发工作总结等。1.1.7施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实施报告。1.1.6变更资料:项目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备案或者审批文件。1.1.5合同资料:合同和补充合同文件。1.1.4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1.3经费资料。
2.1.2项目申请及审批资料:项目清单需求说明书及审批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及审批文件。2.1.1验收报告:参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模板)》编制。2.1验收资料应当齐全、正确、真实、规范,并形成验收资料清单。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2.最终验收(终验):初验合格且所有合同内容执行完毕、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均已得到满意的解决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进行工程的最终验收。1.1.10项目初验后进入软件试运行期,收集用户意见,逐步修改完善系统功能,开展用户培训,达到终验要求后进行终验。1.1.9项目前期建设合同、建设方案、审批文件、验收报告等相关的建设、运维资料。
2.1.8定制开发系统相关资料: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实施方案、编码规范与数据库设计规范、接口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报告、BUG管理记录跟踪表、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管理文档、系统和设备的配置参数、系统安装程序(只提供电子文档)、系统及设备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原始资料、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说明书、用户手册、项目计划书、用户培训计划、应急方案、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项目开发工作总结、为本项目开发的软件源代码等。2.1.7施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实施报告、竣工报告。2.1.6变更资料:项目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备案或者审批文件。2.1.5合同资料:合同和补充合同文件。2.1.4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1.3经费资料。
2.1.14项目合同和补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资料。2.1.13项目前期建设合同、建设方案、审批文件、验收报告等相关的建设、运维资料。2.1.12项目初验资料。2.1.11安全渗透扫描报告(纳入《全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名录》的机构出具的安全渗透扫描报告)。2.1.10系统验收测试报告,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2.1.9试运行资料:用户试用报告或者用户意见书。
2.2.5验收资料齐全、规范,拟交接的资料、资产、文档等已事先确认一致。2.2.4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且性能、功能达到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要求。2.2.3已经系统测评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测评,且测评结果合格。2.2.2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建设内容,且符合国家、市和相关行业的标准。2.2.1项目申请、审批以及变更的流程符合规范,手续齐全。2.2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为验收合格:
二、报价要求3.以上所述各项验收工作,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正式申请后,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验收工作;超过30日且未组织验收或未向申请方提出书面质疑的,自动视为验收合格。2.4通过最终验收后,进入为期1年的售后服务期(包括系统免费维修及应急保障服务等)。2.3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在15天内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报告)。2.2.7第三方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监理报告。2.2.6完成运行管理队伍组建,管理制度健全。
(四)项目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日,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25%的发票,采购人对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付款材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25%的合同款;(三)项目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日,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中标人返还担保函。(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75%的发票以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采购人对采购合同、项目实施方案、发票、担保函等付款材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75%的预付款;(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付款方式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产品价、设计费、交通费、通信费、等保评测及安全渗透测试费、第三方软件验收测试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现场培训费、测试环境搭建费、税费、集成费、采购人现有软件整合及维护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售后服务期交付成果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终验合格后,提供1年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若采购人要求其在售后服务期外提供与售后服务期内相同内容的服务,中标人应给予一定优惠。(一)售后服务期及服务内容四、售后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六)其他支付的细节将在双方合同中明确。(五)在1年售后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
(二)项目中涉及到中标人已有软件产品的版权归中标人所有,采购人拥有永久使用权,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软件产品、文档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中标人和厂家在售后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2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等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书面的技术服务承诺,明确售后服务的服务方式、范围、内容。(二)售后服务要求按照月度、季度、年度形成系统运行维护报告,包括数据质量报告、系统使用情况报告、数据备份策略和备份计划等。
项目实施期内,投标人应提供5人的驻场人员,并明确派驻本项目的各类工作人员岗位级别、资质、数量的明细清单。(一)驻场人员六、驻场服务(四)本项目涉及的数据资源仅归采购人所有。(四)本项目涉及的数据资源仅归采购人所有。(三)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进行制作的项目成果,其相关版权、著作权、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权采购人所有。除中标人自有的成套产品技术外,采购人对项目涉及的其他定制开发成果拥有知识产权,项目完成且最终验收通过后,项目涉及的部署文档、项目源码、使用手册、技术说明、规范文件、数据库文件等拥有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一并将电子版移交采购人。
按采购人需要提供应急时段的7*24小时技术保障工作、数据相关工作。例如审计配合、生态环境部数据比对等。(四)应急任务服务按采购人需要提供线下各类数据汇总、统计与简单数据分析报告服务等。(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短信发送服务,APP安装服务、会议大屏应急需求修改服务,会议资料准备服务,按需提供相关会议的准备、演示及技术保障工作等;及其他相关数据处理工作。(二)日常服务
(一)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项目中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全部为采购人所有,全部列入保密范围,投标人不得未经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导出、分析以及移作他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七、保密要求售后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提供2人的驻场运维服务,驻场运维人员主要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包括系统BUG、系统运行保障、数据交换延迟或中断、数据质量清洗、接口调整、数据推送、数据报告制作、系统使用报告制作、日常数据处理数据修正数据导出等数据服务、数据分析及其他按照业务要求调整的工作、提供数据及系统的访问控制、用户操作审计等安全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风险进行整改。(六)售后服务期驻场服务按采购人需要提供服务期内应用场景演示保障服务。(五)应用场景演示保障服务
(七)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项目期间或结束,本项目保密要求长期有效。如因泄密造成损失的,受损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向泄密方追究法律责任。(六)本项目产生的成果未经采购人的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五)本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数据、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数据作完全删除处理,并提供数据处理报告。(四)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交数据后,中标人应作好内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三)采购人提供的数据仅用于本项目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用作其他用途,或提供给非本项目参与人员。(二)统一数据出入口,服务所需环保数据统一由采购人确定的联系人收集提供,中标人应相应确定联系人,负责数据收集对接工作。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用拷贝、转发、拍照、打印等手段将采购人数据带离采购人指定工作场地。
2.分类培训1.2培训教材:针对不同层级系统管理员、不同层级操作使用人员分别提供培训教材,教材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1.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软件系统的基本原理、技术特性、日常操作、运行管理等,以及试运行后认为需要培训的内容。1.培训内容及教材提供本系统免费培训服务,采取集中培训、区县现场培训、电话培训、上门培训、视频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需针对各级环保部门(包括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分局、局属单位、局属企业、区县环保局等)及系统涉及到的其他部门提供系统管理员、操作使用人员相关培训工作,使其能够掌握日常的操作和管理技能。具体培训安排如下:八、培训
3.培训日期由采购人确定。2.3针对系统涉及到的其他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培训。针对系统涉及到的其他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培训。针对各级用户、各子系统分别开展2次及以上集中培训。2.2.操作使用人员培训。2.1.系统管理员培训:包括各级系统管理维护人员,不低于2人。
(五)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采购人有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中标人也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制定详细合理的沟通计划,至少包括周报、月报和项目例会,应确保双方能及时了解所需的信息。(四)系统无法运行或系统试运行顺延3个月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请解除采购合同、对无法履约的中标人进行处罚,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三)中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完整性,若出现由于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中标人无偿补足,并负全部责任。(二)中标人应承诺当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保证所提供的价格折扣水平、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条件不变。(一)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和要求,搭建应用系统测试环境,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5.履约保证金扣除方式为:采购人在各付款环节审核时,将中标人未履行的扣除内容提交银行保函出具的银行予以扣除。如中标人银行保函额度已被全部扣除,采购人可要求中止合同,并可要求退回已付合同款,并追究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4.其他保障工作出现质量不达要求、超期等其他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形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3.数据资源展示、交换、上报出现错误,每发生一项数据错误,扣除500元的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质量缺陷、工作失误,影响政务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或不能支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满足“市政府关于市级部门政务服务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每发生一次扣除2000元履约保证金;如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每发生一次扣除10%的产品质量和运转保障履约银行保函的额度。1.中标人未按时完成阶段验收等重要控制点工作,并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有权申请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支付合同款,并追索赔偿。(六)相关违约违规情况的约定(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违规情况)
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七)疫情期间,中标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一)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10%) | 1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服务部分 (70%) | 服务响应 30% |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服务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服务部分为0分。 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服务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6分,有5条及以上不满足,服务部分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70%) | 服务方案 30% | 1.投标人须提出土壤大数据应用系统、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系统间关系架构设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描述准确性高、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描述较为准确、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2.投标人须提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大数据——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应用业务逻辑与技术架构的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描述准确性高、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描述较为准确、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3.投标人须提出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功能架构与业务逻辑的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描述准确性高、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描述较为准确、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4.投标人须提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整合架构设计方案(含农村基础信息、黑臭水、生活污水与农村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描述准确性高、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描述较为准确、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5.投标人须给出土壤大数据应用系统,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数据库的概念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数据E-R模型设计、数据库表设计等内容(数据E-R模型设计、数据库表设计图表总共不少于30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方内容全面较为完整、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6.投标人须给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大数据——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功能设计与界面原型。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7.投标人须给出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固(危)废大数据分析研判功能,针对产废企业产废预警,产废企业豁免预警,处置企业处置预警、工业固体堆场专题的功能设计与界面原型。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8.投标人须给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升级”、“农村黑臭水体管理升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畜禽养殖”的功能设计与界面原型,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较为完整、设计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投标人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全面不完整、描述不够准确、设计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 (70%) | 系统演示 10% | 投标人根据对招标文件需求和对污染防治业务的理解,提供系统演示,展示土壤大数据应用系统、固体废物大数据应用系统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系统,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大屏-土壤AI智能视频监控展示。(3分) 1.1污染土壤修复地块与处置单位列表及GIS点位分布,点击展示对应详细信息。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2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1.2修复地块污染土壤转运GIS路线示意图。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1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2.工业危废大数据分析研判(3分) 2.1处置预警列表包含预警企业数量,企业名称,日处置能力,处置负载率,企业地图分布。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1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2.2产废预警列表包含预警企业数量,企业名称,同比,企业地图分布。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1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2.3豁免预警列表报包含转运量,计划量,企业地图分布。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1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数据应用展示(4分) 3.1以区域地图为背景,展示区域范围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点位,并结合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以及沿铁路沿线、沿高速沿线、沿三江沿线、沿风景区域等图层进行空间缓冲区分析。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2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3.2以区域地图为背景,展示区域畜禽养殖场点位,并结合“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以及饮用水源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图层等进行空间缓冲区分析。实现该项演示操作得2分,未实现演示本项得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演示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20%) | 企业实力 4% | 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3项证书得4分,提供任意其中2项得3分,提供任意其中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 (20%) | 研发能力 4% | 1.投标人具有1项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大数据应用类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1项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大数据分析类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著作权属于投标人)。 |
3 | 商务部分 (20%) | 履约经验 5%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含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或软件升级项目(软件开发类或数据服务类)建设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 (20%) | 售后服务 7% | 1.投标人提供的驻场开发服务人员在满足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5人的基础上,额外提供3人及以上的得2分,额外提供2人的得1分,额外提供1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其余情况得0分。 2.投标人拟派实施项目团队成员中,1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1人持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同一人持有多个证书,可以重复计分) 3.在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承诺提供驻场售后服务人员,在满足2人的基础上,额外提供1人及以上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1.提供驻场开发服务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驻场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售后服务驻场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联合投标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
(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
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四、其他(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小微企业声明函(一)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结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