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57.5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灿0731-582529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8
公告正文
湘潭市江麓东干渠流域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湘潭市江麓东干渠流域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江麓东干渠流域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湘潭市江麓东干渠流域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22] 27号文,项目业主为 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道完善、管网改造及清淤修复等,项目投资为9457.54万元其中涉铁工程为2645.1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并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湘潭市江麓东干渠流域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湘潭市河西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北路(铁路以南)市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环东路管网连通工程、江南大道(北二环-文星门路)污水管道工程、湘黔铁路(建设北路以西)截污干管建设工程、高碑路-平安大道-潭锰路污水管道及平安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江麓东门至建设北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北路改建工程、一环东路(建设北路—车站路)管道倒逆坡问题整改工程、北二环一格制药前雨污混错接改造和巴巴塘截污工程,共9个子项管径尺寸D200-1200

    1.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165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R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

    湘潭市江麓东干渠流域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不包括:涉铁部分相关费用(工程费用及其他)、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临时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质量检测费、水土保持论证费、水系论证及洪水影响评价费、水质水量检测费、试运行调试及安装费用、道路上现有公用设施迁改费用等。

    除招标文件明确不包括的内容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交通疏通导行费用、机械土石方工程、管道敷设工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清淤工程、顶管工程、工作井及接收井的土建工程、路面恢复工程、智能截流井建设工程、一体化污水泵站建设工程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详见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 资格R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R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1.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2.10.1.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2.10.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合格制资格预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 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从20221017(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预审时间为20221028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派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58262625

    9.其它

    9.1资格预审审查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QQ2669157229

    9.2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3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4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9.4.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事先在本项目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9.4.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9.4.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的。

    9.4.4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人: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新街口26

    人:陈先生

    话:0731-52519187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5楼招标公司

    人:朱灿(项目负责人)段艳宇、彭正林

    话:0731-58252957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江麓东干渠).do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江麓东干渠).doc

    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