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国道G325线鹤山桃源至址山段改建工程先行标段(桃源西互通立交)施工[项目编号:JG2024-6716]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鹤山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宜春通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江门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河北翔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哈尔滨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17 |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 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电话:0750-8883946
-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凤亭路438号)雅瑶镇石湖村委会大秧坎石仔岗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0750-3524885
-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盖章版).pdf
2、评标报告-脱敏.pdf
2、评标报告-脱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