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教发函【2023】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四川大学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028-8540079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女士028-869107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装饰装修工 程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装饰装修工 程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2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配套、企业配套及学校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教育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教发函【202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主要范围为前沿医学中心负二层至一层的实验室内部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7130.17㎡。 除此之外原建筑的主要结构、承重墙、疏散楼梯形式、疏散走道位置及宽度等均未改变;总平面中本次无新建构筑物,既有楼栋主体尺寸、轮廓、高度、位置、功能等均未做调整,总平消防等相关内容均以原设计为准。前沿医学中心为一栋单体建筑,主要功能为科研办公楼,属多层公共建筑。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20.4米,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栋楼于2023年完工,至今未投入使用。
2.3监理服务期限:从项目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终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建安工程费或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07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大学
 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邮    编: 610064
 联 系 人: 唐老师、赵老师
 电    话: 028-8540079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 号8 栋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 毛女士
 电    话: 028-869107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9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教发函【2023】5号
相关资料下载:
四川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装饰装修工 程监理的招标文件.z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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