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比选公告(二次公告)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比选公告(二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
2.采购方式: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3.采购需求:
3.1、按照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管理规范要求对2023年财务档案凭证等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完成裁边、去污、合并、命名等处理;
3.2、按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完成电子会计档案的数据提取、附件挂接上传等操作;
3.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在系统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会计资料等四类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能够进行编号、编目、组卷、装盒、上架、鉴定、销毁、查询管理。
4.预算金额:4.98万元;最高限价:4.9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之内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内容
企业介绍、人员配置、公司业绩、项目报价、服务承诺等。
四、申请书递交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申请书报我分局;
(二)申请书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17点00分;
2.地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
比选结果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联系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对本次采购如有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
项目联系人:彭孝刚
联系电话:010-89357637
2024年4月30日
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工作
比 选 响 应 文 件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日期: 2024 年 月 日
目 录
1. 比选材料
2. 授权委托书(模板)
3. 声明
4. 比选申请函(模板)
5. 服务费报价函(模板)
6.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模板)
1.比选材料
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其他资料
1.比选申请函;
2.服务费报价函;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2.授权委托书(模板)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 比选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注:比选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本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
3.声明
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在参与本次项目比选采购活动中,我单位声明:
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我单位承诺本声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虚假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比选申请函(模板)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1.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我方递交的比选文件,用于你方评审我方参加 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 比选。
2.我方的比选文件包含比选公告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3.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本比选文件。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比选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5.服务费报价函(模板)
致: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经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各项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方对本项服务工作报价为________元,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约定,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工作。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6.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模板)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比选公告(二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
2.采购方式: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3.采购需求:
3.1、按照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管理规范要求对2023年财务档案凭证等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完成裁边、去污、合并、命名等处理;
3.2、按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完成电子会计档案的数据提取、附件挂接上传等操作;
3.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在系统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会计资料等四类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能够进行编号、编目、组卷、装盒、上架、鉴定、销毁、查询管理。
4.预算金额:4.98万元;最高限价:4.9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之内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内容
企业介绍、人员配置、公司业绩、项目报价、服务承诺等。
四、申请书递交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申请书报我分局;
(二)申请书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17点00分;
2.地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
比选结果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联系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对本次采购如有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
项目联系人:彭孝刚
联系电话:010-89357637
2024年4月30日
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工作
比 选 响 应 文 件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日期: 2024 年 月 日
目 录
1. 比选材料
2. 授权委托书(模板)
3. 声明
4. 比选申请函(模板)
5. 服务费报价函(模板)
6.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模板)
1.比选材料
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其他资料
1.比选申请函;
2.服务费报价函;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2.授权委托书(模板)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 比选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注:比选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本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
3.声明
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在参与本次项目比选采购活动中,我单位声明:
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我单位承诺本声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虚假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比选申请函(模板)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1.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我方递交的比选文件,用于你方评审我方参加 房山分局财务会计档案数字化 比选。
2.我方的比选文件包含比选公告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3.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本比选文件。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比选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5.服务费报价函(模板)
致: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经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各项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方对本项服务工作报价为________元,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约定,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工作。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6.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模板)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专业技术资格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注册会计师 | |||
注册资金 | 高级职称数量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中级职称数量 | ||||
基本账户账号 | 初级职称数量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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