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ZC20200046
计划编号:ZCB20200025
合同编号:ZX2020-001
甲 方: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黑龙江省国环久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 项目名称:
2020年管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管投项目,以立项文件或初设批复文件为准(不含铁路专用线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最终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结算前由建设单位进行书面认证。
2、负责完成上会专家评审会的全部事宜。
3、甲方提供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需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报告。项目需求内容逐条验收。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并下发合格审查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三、合同价款:
参照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计费的折扣率,本项目折扣率为29%。
四、服务期:单个项目甲方提供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总体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一年后无任何问题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50%。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户 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大庆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905063509249002805-000000003
行号:102265006356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延期或中止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验收监督:
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按项服务内容逐条验收。环保部门审批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报告的,乙方应按逾期项目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报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报告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估算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交的技术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报告,乙方愿意修改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修改环评报告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大庆高新城市 乙方(签章):黑龙江省
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环久益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李玉臣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
帐号: 帐号:172731958117
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10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2座3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