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邳公采(2022)002
二、项目名称:邳州市公安局“城市交通智慧化畅安工程”项目(标段一)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正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28-1号山东数字产业大厦1305室
中标金额:21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邳州市公安局“城市交通智慧化畅安工程”项目(标段一)
服务范围:建立交通信号配时优化中心,对邳州市现有的300个信号控制交叉口的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对信号配时方案进行全面优化。
服务要求:通过对路口信号基础信息采集、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日常运行巡查、交通组织设计、媒体宣传综和考评验收等方面工作,有效提高交通信号设置的标准化、智慧化水平。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期限为二年
服务标准:减少路口车辆停车等待时间、停车次数以及冲突次数,提高主次干道及交叉口的通行效率,缓解路口拥堵情况。
五、专家名单:孙景明、滕兆飞、钟全华、李跃、廖畅(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代理服务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公安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公安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公安局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邳州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
电话:0516-8633481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邳州市公安局
地 址:邳州市银杏大道
联系人:王晓强 联系方式:0516-86334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室
联系方式:0516-8662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继成
电 话:0516-86622519
附件:002招标文件002招标文件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n条款项号\n | \n内容\n |
\n | \n一、总则\n |
\n1\n | \n采购人:邳州市公安局\n |
\n2\n | \n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n |
\n3\n | \n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n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n |
\n4\n | \n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
\n5\n | \n投标人的资格条件:\n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n(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n(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n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n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n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n(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n(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说明:\n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n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n⑵查询渠道包括:\n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n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n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n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n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 |
\n6\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无\n |
\n | \n二、招标\n |
\n7\n | \n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8\n | \n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n |
\n9\n | \n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n |
\n | \n三、投标\n |
\n10\n | \n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n |
\n11\n | \n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n一、《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三、价格部分\n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2、《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n(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n(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n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n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n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n(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n(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五、技术部分\n1、技术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n六、《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七、商务部分\n1. 项目实施具体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2. 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3. 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4. 投标人评价(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n5. 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n八、证明材料(即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特别要求的除外。)\n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n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n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n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n4.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n注:\n(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n(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n5.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n注:\n(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n(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n九、其他部分 \n1. 无\n注:\n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n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n |
\n12\n | \n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 |
\n13\n | \n本项目总预算金额:63000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标段一不接受超过 2600000.00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标段二不接受超过 3700000.00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及伴随工程和服务的相应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审确认的投标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若合同条款中无另行约定,则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相关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n |
\n14\n | \n以人民币报价。\n |
\n15\n | \n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n |
\n16\n | \n投标人应制作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各1份(由中标供应商制作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代理机构);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自行使用CA锁在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行解密。\n |
\n17\n | \n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n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n |
\n18\n | \n纸质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n1、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方为有效。\n2、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n3、本中心不接受不按要求编制、未盖公章、投标文件不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n |
\n19\n | \n投标文件的递交:\n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14点30分(标准时间)\n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不见面”电子投标)\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n纸质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邳州市花园路66号行政审批局7楼第706室。\n |
\n | \n四、开标、评标\n |
\n20\n | \n开标时间:2022年5月9日14点30分(标准时间)\n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陆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政府采购条目)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锁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n |
\n21\n | \n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n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n |
\n | \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10分钟内,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n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于开标时间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时间前,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n |
\n | \n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n |
\n | \n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n |
\n22\n | \n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n |
\n | \n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n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n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n |
\n23\n | \n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n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规格优劣顺序排列。\n |
\n | \n六、政府采购合同\n |
\n24\n | \n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n |
\n25\n | \n履约保证金:无\n |
\n26\n | \n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处理。\n |
\n附加说明\n | \n |
\n项目\n | \n评分方法\n |
\n价格(30分)\n | \n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投标价格(即投标人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的评审价格×30(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总价合计*10%)\n |
\n投标人评价(16分)\n | \n资质(3分):\n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n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n |
\n投标人评价(16分)\n | \n类似业绩(3分):\n投标人须提供承担过类似业绩案例(同时具有信号优化、交通组织优化类相关),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n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n |
\n投标人评价(16分)\n | \n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发明专利(10分):\n1、投标人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交通控制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5分;\n2、投标人每提供1项交通控制类相关发明专利得1分,最高得5分。\n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n |
\n项目配备人员\n(12分)\n | \n项目经理(4分):\n1、项目经理获得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获得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得1分。\n2、项目经理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位得2分,本科学位得1分。\n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和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n项目其他人员(8分):\n具备交通工程专业相关(如交通设备与信息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人得0.5分,最高得6分;\n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或交通工程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每提供一个加1分,最高得2分。\n同一人员具有多类证书不重复计分。\n投标人须提供信号优化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n |
\n技术方案(42分)\n | \n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路口信号基础信息采集方案综合比较评价(5分):\n采集方式准确、流程规范、存档严谨、能更好的满足招标要求得4-5分;\n采集方式基本准确、流程比较规范、存档较全、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2-3分;\n采集方式不太准确、流程不太规范、存档内容缺失、不能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0-1分;\n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技术方案(42分)\n | \n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路口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方案综合比较评价(15分):\n根据邳州交通的实际情况,对300个信号灯控路口及各路口信号协调方面进行优化设计。\n信号配时时段设置科学、精细,得4-5分;较科学、较精细得2-3分;不够科学,不够精细,得0-1分。\n单点配时优化措施科学严谨、控制方式全面,得4-5分;比较科学,控制措施较多,得2-3分;不够科学,措施单一,得0-1分。\n绿波协调方案全面,技术先进、控制方式多样、效果稳定可靠得4-5分;比较先进、控制措施较多、效果较稳定,得2-3分;不够科学、措施单一、不够稳定,得0-1分。\n |
\n技术方案(42分)\n | \n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路口日常运行巡查方案综合比较评价(5分):\n巡查机制完善、方式全面合理、流程科学、能更好的满足招标要求得4-5分;\n巡查机制较完善、方式基本合理、流程较科学、能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2-3分;\n巡查机制不太完善、方式不太合理、流程不完善、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得0-1分;\n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技术方案(42分)\n | \n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综合比较评价(7分):\n设计方案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提供较多创新性思路和解决方案、符合实际需求得5-7分;\n设计方案比较符合实际,创新性和解决方案较少、基本符合实际需求得2-4分;\n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差、基本无创新性、不太符合实际需求得0-1分;\n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技术方案(42分)\n | \n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媒体宣传综合比较评价(5分):\n宣传发布题材丰富、发布方式和级别较高得4-5分;\n宣传发布题材一般、发布方式基本满足需求得2-3分;\n宣传发布频率较少、发布方式较少得0-1分;\n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技术方案(42分)\n | \n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考评验收综合比较评价(5分):\n项目考评验收成果全面、流程规范、方式严谨、完全符合招标要求得4-5分;\n项目考评验收成果比较全面、流程比较规范、方式比较严谨、基本符合招标要求得2-3分;\n项目考评验收成果不太全面、流程不太规范、方式不太严谨、不太符合招标要求得0-1分;\n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序号\n | \n专项名称\n | \n主要工作内容\n |
\n1\n | \n传统节假日\n | \n保障春节、清明、端午、国庆等传统节假日期间信控路口平稳、有序运行,避免异常拥堵或空放现象\n |
\n2\n | \n非传统节假日\n | \n保障西方的平安夜、万圣节、复活节等非传统节假日期间特殊场所或景点周边信控路口畅通运行\n |
\n3\n | \n特殊天气\n | \n保障暴雨、台风等特殊天气期间全市(不含光明)道路交通有序通行\n |
\n4\n | \n施工占道\n | \n保障道路改扩建、地铁等施工占道期间相关道路的安全和畅通\n |
\n5\n | \n重大会展\n | \n保障重大会展期间周边道路及特殊贵宾出行线路的顺畅通行\n |
\n6\n | \n学校寒暑假期\n | \n保障学校寒暑假前后信控路口平稳、有序运行,避免异常拥堵或空放现象\n |
\n7\n | \n大型体育赛事\n | \n保障大型赛事期间场馆周边道路的安全和畅通\n |
\n8\n | \n夏季旅游\n | \n保障暑期旅游景点区在暑期期间交通有序出行\n |
\n9\n | \n大型娱乐晚会\n | \n保障大型娱乐晚会场馆周边道路的顺畅有序运行\n |
\n10\n | \n应急保障\n | \n快速响应临时紧急交办任务,精准保障任务顺利开展\n |
\n评分细则\n | \n考核内容\n |
\n扣分项\n | \n1、接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或接任务后未及时开展;\n2、每月工作专报、简报等工作报告,未按要求上报;\n3、配时方案精细程度不够,导致出现严重拥堵或不良影响;\n4、在当月信号优化道路中,方案不能保证停车一次平均连续通过三处交叉口;\n5、在当月信号优化范围内,因信号配时方案不合理导致某个交叉口连续三天出现溢流情况;\n6、信号配时方案出现明显错误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n7、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招标方巡查绿波优化效果时实际运行效果与设计方案不一致,若因设备或网络问题导致绿波方案错误不扣分;\n8、市民投诉强烈的问题需进行核实,如能找出明显错误或证实维护单位方案设计不合理的;\n9、信号优化方案未向业主汇报私自进行调整,导致出现拥堵、业主投诉等问题;\n10、日常及应急工作未按业主安排时间完成或无故拖延施工时间。\n |
\n加分项\n | \n1、当月有先进控制技术或控制理念落地应用或研究成果能够发表论文或成功申报软件著作权、专利、获奖等情况;\n2、调优单位针对难点、顽固点交通问题,主动提出交通优化意见,经业主采纳;\n3、调优单位在工作工作过程中,发现控制设备、检测设备故障问题,主动向业主提出,保证信号控制效果及时恢复;\n4、招标方安排的临时任务,反应及时、组织有序,社会反响良好。\n |
\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单项总价(小写)\n |
\n | \n | \n |
\n总价(大写):\n | \n |
\n序号\n | \n名称\n | \n品牌、规格、型号\n | \n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n | \n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单位\n | \n单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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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n | \n | |||||
\n“中型、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n | \n | |||||
\n其中:“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n | \n |
\n序号\n | \n偏离内容\n | \n招标文件的要求\n | \n投标文件中的内容\n | \n(正/负/无)偏离\n | \n说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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