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名称: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表面活性剂(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橡大道和太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用地为现有厂区及厂区南面新增约28.25亩用地。
4、环评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5、审批单位: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6、审批文号:马环审【2015】18号
7、审批时间:2015年5月7日
9、开工时间:2017年8月1日
9、预计完工时间:2018年3月31日
10、项目负责人:胡显智
(二)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三期 2、 环境保护工程: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建设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建成后,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其他辅助工程:
给水:依托原有市政输水管网,新建厂内供水配套设施。
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清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废气洗涤排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及食堂污水、设备冲洗废水一起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慈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污水排入慈湖河,最终排入长江。
供电:依托原有市政供电管网,配套新建供配电设备。
蒸汽:开机锅炉依托原有,新建余热回收系统。
(三)施工期环保措施:
1、废气、粉尘处理设施:施工扬尘跟风速、风向、空气湿度等气象条件有关,其影响范围一般在下风向100m范围之内。本项目工程量较小,且位于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周围主要是工厂,各敏感点与本项目场界距离均在1000m之外,在项目加强施工管理,按照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对施工场地及进出场地的路面洒水、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湿度、避开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等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在建设阶段地面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而且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2、废水处理措施:(1)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工地周围加建截水沟,防止施工期各类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同时须在施工工地内设置隔油池和沉砂池。
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会同施工场地的冲洗废水一起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完全回用于施工工地的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场地冲洗等用水,不外排。
(2)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慈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和统一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控制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案;对大于100dB(A)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4、固废处理设施:(1)施工单位应该充分利用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余泥和建筑垃圾,作为项目低洼地的回填土石方,多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建筑垃圾管理要求弃于指定地点。(2)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须及时收集到定点垃圾箱内,由环卫车运到马鞍山市垃圾场进行卫生土填埋。
5、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防止水土流失,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待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在空地、道路两旁酌情种植植物,加强生态保护。
(四)企业承诺:
1、严格按照环评及三同时要求,做到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行;
2、施工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4、严格监督施工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5、如违反环保相关规定,愿意接受环保行政管理处罚。
(五)信息反馈:
1、如需对本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进一步了解,请拨打联系电话: 2233509 联系人:余超2、如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问题投诉,请拨打: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电话:8357033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信访科,电话:835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