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安街等防洪排涝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
金额
1891.0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0901g240906001001
预算金额189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之元157646478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工130190703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901G2409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安街等防洪排涝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勃发改字(2024)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改建雨水主管线改建雨水管长约9247m,管径为DN400-DN1000,其中包括永昌路、永盛路、永乐路、东强街、东富街、东振街、长安街、人民路、康华街、友谊东街、亿达下交桥、残联路、亿达过河、永安桥过河、马四桥过等,改造检查井、改建过街管线,恢复路面等工程附属内容(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勃利县勃利镇。
2.3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计划总工期:303日历天(该工期仅用于招投标阶段填写施工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18910285.64元。
2.6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合法有效)。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 3 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查询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 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书面任命。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3%存储”执行。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投标;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2023]639号文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第二批)内,否则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2]2948号)文件执行,列入文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6日21:00时至2024年9月13日21: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评标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   话:0464-8538137
招 标 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勃利县
联 系 人:毛之元
联系电话:15764647888
代理机构:黑龙江鼎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1301907037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116号爱达九溪54-2栋单元2-5层101室
邮    箱:1301907037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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