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两项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6.6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DFSL-G9036
预算金额86.63万元
招标公司某部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巩工182508501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部两项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4-JHDFSL-G9036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某部两项整修工程

2.项目编号:2024-JHDFSL-G903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66319.78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66319.78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数量

标的金额(元)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某部集体宿舍整修工程

2024-JHDFSL-G9036(01)

1

330769.93含暂列金253.01

建筑业

15000

2

某办集体宿舍整修工程

2024-JHDFSL-G9036(02)

1

535549.85元(含暂列金30000元)

建筑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声明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人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4.4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年审计报告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6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4.8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4.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10磋商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11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07 24日至 2024 0730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更改,详见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1室

5.3申领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3.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5.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5.4.1邮件递交。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3784972703@qq.com

5.4.2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巩工:18250850191)。审核未通过的,请在磋商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6.磋商文件售价: 100元/份,售后不退。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2024 0805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如有更改,详见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1室

7.3开标时间2024080509:30(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1室

8、采购人:某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9、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1室

联系人:巩燕霞/陈丽容/邓林欢

联系电话:18250850191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