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俊玥025-866326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北新区)万和路南延(园东西路~科技环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20: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BJB230030-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万和路南延(园东西路~科技环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2]2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248.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48.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位于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南起科技环路,北至园东西路。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二车道,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为BZZ-100标准车;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取3年。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41.15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2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各专(项)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市政管线、管综工程、绿化景观、标识标线及路灯并杆工程、交通信号、公共配套设施、交通评价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配套专业及所有专项设计内容。
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设计服务期:提供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其他专项设计文件,以及报批报建、招标、施工等各阶段配合和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4-18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19.56万元,超过本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 业绩 (满分6分)
6.2.1投标人业绩(满分4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33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道路设计业绩的得2分/个,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33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道路设计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
6.3技术部分(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部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道路设计方案: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现状和沿线地块的情况,合理可行。(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给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结合周边道路景观现状,分析片区景观风格,提出本项目合理的景观方案。(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其他工程设计方案: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背景、规划、现状等方面阐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等级打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2)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服务承诺: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人员构成(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6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2技术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6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3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景观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得3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8造价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获奖: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市政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4分;获得过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得 2分;获得过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得1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a.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b.获奖证书上必须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计算;c.最多可提供2个奖项,满分按 4 分记取;d.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奖项;市级奖项是指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奖项。)
评标补充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6.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3月28日17时38分到 2023年4月4日17时38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及以上;
④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6、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交易平台中录入的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人员的注册证书均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不得分。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8.8、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09月-2023年0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葛关路940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8-11层
        邮       编:210048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程俊玥、辛丝莉
        电       话:025-58398665 电       话:025-86632670、86639951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8068a80-c14d-48b9-a809-87928efe45a2&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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