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江汉大学北区原文理学院行政楼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范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艾妮027-84799623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3
公告正文
武汉江汉大学北区原文理学院行政楼维修项目 造价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武汉江汉大学北区原文理学院行政楼维修项目 造价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爆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武汉江汉大学北区原文理学院行政楼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遴选。

1、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工作内容与资质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备注

造价咨询工作内容: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纸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对投标报价进行清理,对二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对投标报价进行清理;2、对工程进度计量进行审核,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审核施工方申报的期中计量报告;3、协助委托人对设计变更进行控制和审核,合理控制工程投资;4、对现场工程签证单进行重点跟踪,了解和熟悉签证的原因和事实,对重要的经济签证进行现场复查,避免出现签证资料不全或存在误差出现;5、承包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6、在审计工作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工期、质量安全、投资及资金运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报告;7、所有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后,综合出具完整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报告;8、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及其他与造价咨询工作相关的服务等。

参选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2)参选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参选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建筑类高级职称证,要求提供资质证书正、副本,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造价师证、职称证、有效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度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查询账号及密码以供现场查验);

(3)除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外,现场跟踪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2名及以上。拟派所有人员要求提供二代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造价师证、有效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度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查询账号及密码以供现场查验);

(4)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的造价师土建、安装类至少各需一名;

(5)参选单位在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地点(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确保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参选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

(7)参选单位须提供2018年度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查询账号及密码以供现场查验);

(8)参选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完整的纳税证明(需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9)参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造价合同等证明材料;

(10)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查询日期在报名期内),截图打印;

(11)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转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参选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选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有意向的参选单位请于2019年1月16日9时到2019年1月20日17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遴选公告第2条“参选单位资格条件”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进行审核,审核资料清晰,需一次性提交,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遴选文件。

4.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参选文件必须于2019年1月23日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爆破有限公司

联系 人:范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建银嘉昱商务公馆A座10楼

联 系 人:杜艾妮 电 话:027-84799623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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