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东方市公办小学普通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需求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东方市公办小学普通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需求公告
东方市教育局将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2024年东方市公办小学普通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体〔2024〕3号)文件要求,计划对40所项目学校898间教室照明改造完成后抽样90间进行检测,项目预算资金为13.5万元。为规范项目管理,现需遴选一家质量检测机构协助我局完成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
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时间
(一)服务内容
1.每所学校检测1间样板间,共检测样板间40间。
2.竣工验收后按教室总间数的10%比例抽检,共抽检90间教室(其中样板间40间)。
(二)服务要求: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体〔2024〕3号)文件中的第三点“教室照明改造技术规范和流程要求”进行现场检测,一是要核验灯具的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含色温、显色指数、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为RG0的安全检验报告。二是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被检测的教室,上述检测指标中的任何一项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有一项不符合国定标准,则视该教室照明改造不合格,同时再随机抽测其他教室,对于不合格的责令及时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服务时间:签订检测委托合同之日起至我局收到检测报告之日为止。
三、参加遴选的公司需报送材料
(一)报价函(独立密封)。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经营范围中包括检验检测服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有与提供本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团队(需提供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七)近三年承担过的教室照明检测业绩及相关荣誉证书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及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九)编写项目检测方案。
(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3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市教育局四楼403室。
(三)报名方式::参加本次遴选的公司应按以上报名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六、遴选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遴选方式: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比较,通过对各公司的资信、诚信、工作业绩、专业团队、报价及项目检测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择优选取检测机构。
(二)付款方式:评标完成后,签订合同,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提交相关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3907668026。
附件:东方市公办小学普通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评分表
东方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东方市教育局将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2024年东方市公办小学普通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体〔2024〕3号)文件要求,计划对40所项目学校898间教室照明改造完成后抽样90间进行检测,项目预算资金为13.5万元。为规范项目管理,现需遴选一家质量检测机构协助我局完成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
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时间
(一)服务内容
1.每所学校检测1间样板间,共检测样板间40间。
2.竣工验收后按教室总间数的10%比例抽检,共抽检90间教室(其中样板间40间)。
(二)服务要求: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体〔2024〕3号)文件中的第三点“教室照明改造技术规范和流程要求”进行现场检测,一是要核验灯具的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含色温、显色指数、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为RG0的安全检验报告。二是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被检测的教室,上述检测指标中的任何一项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有一项不符合国定标准,则视该教室照明改造不合格,同时再随机抽测其他教室,对于不合格的责令及时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服务时间:签订检测委托合同之日起至我局收到检测报告之日为止。
三、参加遴选的公司需报送材料
(一)报价函(独立密封)。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经营范围中包括检验检测服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有与提供本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团队(需提供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七)近三年承担过的教室照明检测业绩及相关荣誉证书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及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九)编写项目检测方案。
(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3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市教育局四楼403室。
(三)报名方式::参加本次遴选的公司应按以上报名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六、遴选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遴选方式: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比较,通过对各公司的资信、诚信、工作业绩、专业团队、报价及项目检测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择优选取检测机构。
(二)付款方式:评标完成后,签订合同,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提交相关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3907668026。
附件:东方市公办小学普通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机构评分表
东方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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