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义龙公墓区建设项目-内部路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三次)中标公示
金额
68.9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安荣
公告正文
贵州义龙公墓区建设项目-内部路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三次)中标公示
Report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万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义龙公墓区建设项目-内部路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三次)进行招标, 并于2017/12/20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09〕0556-2号-1

标段(包)名称:贵州义龙公墓区建设项目-内部路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三次)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万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总分:
75.11
项目负责人:
安荣
报价(元):
689840.00
业绩:
1、贞丰小微企业创业园市政道路工程;2、石阡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等3个项目;3、兴仁县滨湖路道路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设计院
总分:
66.73
项目负责人:
黄瑛
报价(元):
60%
业绩:
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兴义市规划设计院
总分:
64.56
项目负责人:
李坤
报价(元):
689840.00
业绩:
1、兴义市丰都新区安马安置区道路工程

公 示 期: 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详细评分汇总表.jpg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设计院.jpg" target="_blank">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设计院.jpg
兴义市规划设计院.jpg" target="_blank">兴义市规划设计院.jpg
兴义市丰都新区安马安置区道路工程4.jpg
兴义市丰都新区安马安置区道路工程合同3.jpg
兴义市丰都新区安马安置区道路工程合同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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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小微企业创业园市政道路工程合同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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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城北大道道路工程等3个项目合同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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