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试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32023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w2023-004
预算金额32023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晨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6
公告正文

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试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23-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试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二次招标,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2023年第一批次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2〕804号),《关于2023年4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3〕1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资本金注入,出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34.55亿元,其中工程投资为33.28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1.27亿元。项目采用全额资本金,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3亿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8亿元,使用企业自筹资金等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资7.45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1.9亿元),由自治区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按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东北部,线路自兰新线精河站引出,沿艾比湖西侧向西北方向走行,途经精河县东部,在第五师八十三、九十团分别跨越精河及博尔塔拉河后进入博乐市东部,后沿S205右侧并行,上跨阿拉山口市南环路后接入阿拉山口站,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正线长约69.98公里,新建精河至霍尔果斯铁路上行疏解线长约3.37公里,新建阿拉山口综合查验场和相关配套工程。其中,新建准轨铁路正线长约10.25公里,新建宽轨铁路正线长约9.36公里。 2022年10月10日,《国铁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41号)批复关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总额为320233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年。
2.2.招标内容: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试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二次招标,包件划分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
状态

JW01

列尾设备


1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
及附属设备

详见技术
规格书


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许可和认证: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含列尾电池组及充电器)须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项目供货业绩,并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材料。
7.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精河至阿拉山口施工现场

中铁一局S1标

2023年8月30日前到货完毕

完好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
状态

JW02

股道自动化


14







股道自动化

详见技术
规格书


14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生产能力: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供货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项目供货业绩,并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精河至阿拉山口施工现场

中铁一局S1标

2023年7月15日前到货完毕

完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1 10:00至 2023-04-17 13: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https://xj.86ztbb.com)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 注意事项:
5.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操作手册】→查看【账号注册及办理CA操作手册】,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5.3.2 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操作手册】
5.3.3 平台联系电话:18160636539 , 18160638067。
5.3.4 平台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A51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6 10:00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https://xj.86ztbb.com)。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3-05-06 10:30前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https://xj.86ztbb.com)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https://xj.86ztbb.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铁23街40栋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刘彬
电话:0991-7884841
传真:0991-7884843
电子邮件:jzwzb01@sina.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邮编:830011
联系人:张晨
电话:0991-3812159 18129222929
传真:0991-3812159
电子邮件:1620267119@qq.com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7005030
行号: 3011000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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