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枳机塔农牧业滴灌带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鄂尔多斯市枳机塔农牧业滴灌带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枳机塔农牧业滴灌带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
建设规模: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2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废旧滴灌带5100吨,生产再生塑料颗粒4900吨,年产滴灌带720t/a,外售再生塑料颗粒4252t/a。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内容主要有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原料及施工废弃物运输、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扬尘、废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经采取定期洒水、设置防风抑尘网、施工废弃物及时清除等有效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废气:造粒生产线、滴灌带生产线通过集气罩+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旧塑料装卸、堆存产生的扬尘采取控制落差、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粉尘产生量较少,对项目区周围影响很小。
②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废水排放;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破碎机自带喷淋装置除尘产生的喷淋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破碎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滤网及附着杂质、废灯管、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拣废物、沉淀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及附着杂质由厂家回收,废灯管、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封闭生产车间、距离衰减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枳机塔农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
联系人:孙静波
联系电话:18147790345
四、评价单位概况
评价单位:内蒙古旺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76号绿地新都会A4号楼507室
联系人:乌兰塔娜 联系电话:17276990825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如下网址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_OGV55EocCiEU2u9zJMaA
提取码:8tg6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tC21mY9iiKnKG4ijivE0g
提取码:p75a
八、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鄂尔多斯市枳机塔农牧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