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丰泽城建恒丰建筑有限公司丰泽区祥远路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4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泉州丰泽城建恒丰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5-29016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丰泽区祥远路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61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48
项目名称:丰泽区祥远路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60.665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0.665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
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48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16606655),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的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作,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收到通知3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
3.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的设备的选型、布置、制造、运输(包括设备上卸力)、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税金、人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属于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含安装过程中各种不可预见费用,且不因政策性条款调整增加费用),且并不因此而影响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作,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收到通知3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并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产品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614
方式:现场报名时,须当场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获取的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的投标供应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七楼7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0000951128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丰泽城建恒丰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方式:蒋先生 1515977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5-29016288、1855957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15159771516
丰泽区祥远路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61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48
项目名称:丰泽区祥远路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60.665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0.665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
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48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丰泽区祥远路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 项 | 1 | 16606655 | 320000 |
注: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16606655),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的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作,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收到通知3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
3.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的设备的选型、布置、制造、运输(包括设备上卸力)、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税金、人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属于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含安装过程中各种不可预见费用,且不因政策性条款调整增加费用),且并不因此而影响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作,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收到通知3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并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产品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614
方式:现场报名时,须当场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获取的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的投标供应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七楼7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0000951128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丰泽城建恒丰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方式:蒋先生 1515977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5-29016288、1855957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151597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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