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津润食品加工及超低温冷链物流园项目被征收房屋旧屋拆除项目(施工)
金额
9062.00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62.00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池万文0591-382660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康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津润食品加工及超低温冷链物流园项目被征收房屋旧屋拆除项目(施工) 已由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90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津润食品加工及超低温冷链物流园项目被征收房屋旧屋拆除及渣土外运,福建津润食品加工及超低温冷链物流园项目拆除涉及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 5715.93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物(砖混)建筑面积为931.0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砖 木)建筑面积为3376.1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木构)建筑面积为183.5平方米,房屋 建筑物(铁皮)建筑面积为645.4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临搭)建筑面积为579.74平方米。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06   07 日至2024 06  11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采用记名方式报名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1602-1603】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确认函、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 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06  17  09  00  00 递交地点: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邮编:  350109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183782    ,传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邮编: 350014     

电子邮箱 RZZX_ZB@163.COM  

电话:0591-38266061、13075953610,传真:   /     

联系人: 池万文、林莹、郑冰晶、林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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