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国家第三批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工程勘察)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国家第三批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工程勘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南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南州共和县
(2)规模:海南州国家第三批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工程勘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7836001001
标段名称:海南州国家第三批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工程勘察)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71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勘察服务期:90.0天
招标范围:海南州国家第三批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工程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资格,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允许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1月28日0:00时至2023年12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室一(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南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尹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851590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承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大街7号C7号楼1单元1143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话:0974-8515909 | 电话:0971-6255897 |
传真: | 传真: |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