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站房及其它生产房屋工程质量
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以下简称广湛铁路)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及《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91号)、《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等8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 ,招标人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站房及其它生产房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
2.1.2建设规模: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自广州站引出,向西经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终至湛江北站,新建双线400.1公里。新设佛山、新干线机场站、新兴南站、阳春东站、阳江北站、马踏站、茂名南站、吴川站、湛江北站9个车站,预留湛江东站、阳西站。广州枢纽新建联络线等工程。新建湛江北动车所。项目建设工期5年,投资估算998.0亿元。
2.1.3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广州至三眼桥、三眼桥至佛山段设计时速分别为80、16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广州至佛山间根据设计时速合理采用;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佛山至湛江北段其它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2招标范围: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EPC范围内的站房及其它生产房屋因深化设计较初步设计阶段增加的桩基的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
2.3标段划分
2.3.1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 GZJC-9标;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112175元;
2.6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gdgczb.com)办理线上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于上述时间内在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操作线上投标登记事宜并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
4.2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原件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原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www.gdgczb.com)等媒体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18691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2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2楼
邮编:510645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20-61869160
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铁路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电话:020-83730640
9.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附件3:检测项目一览表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1-1资格审查资质要求
标段:GZJC-9标
序号 |
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执行。
表1-2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标段:GZJC-9标
序号 |
财务要求 |
营业收入 |
在2021年~ 2023年(近三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500万元。 |
注:1.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表1-3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GZJC-9标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业绩1 |
2019年10月~2024年10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专项检测项目。 |
注: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检测项目清单复印件,竣(交)工检测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证明复印件,时间以检测报告或已完日期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有关特征或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相关证明文件。
表1-4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GZJC-9标
项目 |
资格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024年10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024年10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0月~2024年10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但需在投标文件格式6-7信誉情况表中声明;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检测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6-7信誉情况表声明为准。
4.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6.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信誉要求。
表1-5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GZJC-9标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省部级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专项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1.允许同一投标人一套人员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简历表,检测工作经验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检测合同和工程量清单复印件,竣(交)工检测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证明复印件,如果合同上不能反映人员姓名,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表1-6资格审查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GZJC-9标
项目 |
要求 |
|
机构设置要求 |
现场应设置检测项目部。 |
|
人员要求 |
检测项目部设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检测工程师8人,其它人员自行确定。 同一标段内项目部人员岗位不允许兼任。 |
|
其他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省部级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
检测工程师 |
具有省部级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
|
其他技术人员 |
具有工程检测培训证书,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
|
注:1.初级职称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30%; 2.投标人中标后上场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不得随意减少和更换。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适当调整,调换的检测人员应不低于原投标承诺的人员资质格要求。 3.检测工作经验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
表1-7 资格审查检测设施设备及其他要求
标段:GZJC-9标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1 |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 设备设施 |
1.投标人应配备与检测方法相应的各种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 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 2.投标人应配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及办公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其中交通运输工具不少于4台,通讯及办公设备不少于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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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测设施设备 |
设备名称 |
GZJC-9标 |
||
1 |
低应变桩身完整性动测仪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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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钻芯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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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静载试验成套设备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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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声波检测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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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芯样磨平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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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设备均为最低标准,检测中视工作需要可进行种类、数量增补。 |
|||||
3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2.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我方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3)(4)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9)隶属关系或其他隶属关系是指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存在可能直接影响检测机构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等。如,参股、联营、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控制等关系;(10)-(12)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4.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应一览表
线路 |
里程范围 |
施工图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站前工程施工单位 |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 |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DK24+300~DK420+190.993)站房及其它生产房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GZSGJL-7标:广东广铁华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GZSGJL-9标: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GZZQ-14标: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GZFJ-1标: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GZFJ-2标: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ZFJ-3标: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3:检测项目一览表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站房及其它生产房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GZJC-9标检测内容清单
DK24+300~DK420+190.993工程范围内的站房及其它生产房屋工程
序号 |
检测部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单位 |
数量 |
|
1 |
桩基 |
完整性 |
低应变反射法 |
根 |
8360 |
|
2 |
声波透射法(3根管) 100% |
根 |
1071 |
|||
3 |
承载力 |
堆载法 |
静载试验(加载值≤6000KN) |
根 |
63 |
|
4 |
静载试验(10000KN≤加载值<13000KN) |
根 |
14 |
|||
5 |
自平衡法 |
静载试验(13000KN≤加载值<16000KN) |
根 |
22 |
||
6 |
静载试验(加载值≥30000KN) |
根 |
6 |
|||
7 |
静载试验(13000KN≤加载值<16000KN,拉拔<8000KN) |
根 |
67 |
|||
8 |
静载试验(加载值≥30000KN,拉拔<8000KN) |
根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