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土地复垦劳务施工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2.0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9.2万元
中标公司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17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北千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9.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交控集团及成员单位插入企业CA锁方可查看。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土地复垦劳务施工竞价采购项目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2024-LQ5GS-TYGDFHSKLJ1-GC-001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招采类型: 工程
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北千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149.15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1-17 10:06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1-20 17:00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土地复垦劳务施工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土地复垦劳务施工竞价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0351-7344088
公示期限:2024年1月17日17时至2024年1月20日17时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土地复垦劳务施工竞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2标包)
采购限价:1734152.82元(含税,税率9%)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29078.91元(含税,税率9%)
序号施工项目单位数量含税中标单价(9%)含税中标(9%)限价备注
1平整工程3134340.53167405.10增运6.3KM
2增运592390.260.76451993.77
3覆土回填760319.79744206.63
4增运478995.30.76365473.41
工作内容:清除场地表面范围内的垃圾、废料、表上(腐殖土)、石头、草皮;整平原地面;移运处理; 临时排水。清表厚度30cm;填前碾压;挖装运、摊铺、洒水、碾压;费用组成:人工、机械、燃油、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标包)
采购限价:1492017.70元(含税,税率9%)
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北千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1548.10元(含税,税率9%)
序号施工项目单位数量含税中标单价(9%)含税中标(9%)限价备注
1拆除工程24074.5526.16629,790.23增运6.3KM
2增运151669.6651.09165,319.94
3土地翻耕2843780.55154,986.01
4土壤培肥426.57464.38198,092.11
5紫花苜蓿1050033.27343,359.81
工作内容:清除场地表面范围内的垃圾、废料、表上(腐殖土)、石头、草皮;整平原地面;移运处理; 临时排水。清表厚度30cm;挖除;装卸、移运处理;场地清理;场地清理,耙细;种植及覆盖;浇水、施肥、除虫、除杂草、修剪、补种;清除垃圾、杂物;费用组成:人工、机械、燃油、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人工、材料、机具、肥料、水及其他相关费用;含两年养护费、补植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山西路桥集团工程协作单位库库内工程协作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包、3标包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竞价开启之日)完成过合同额不少于1项50万元的施工业绩(以库内已登记的业绩信息为准,若库内无相关信息,可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予以佐证)
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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