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
金额
3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900j273j00119001001
预算金额3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320900J273J00119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私有资金O万元:境外资金O万元;自筹资金370万 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O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投标限价:37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 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遵 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缋要求:投标人(指销售代理商)2023年度(发票时间为准),具有累计不少于1000 万元“所投品牌装载机、抓草机”供货业缋。若投标人为所投品牌装载机、抓草机制造商, 无需提供业绩。 说明业缋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确认。供货合同、发 票中均需有“所投品牌装载机、抓草机”含义表述。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 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网趴诫公 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闻,木颂目的 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市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伙,灶标 活动中,资格预市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共资格预 市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 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 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 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 动中,资格预市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市 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 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9日17时 0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5 时O0分 递交方式: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 七、其他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电动装载机4台、抓草机1台,并由江苏恒臻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 2 确定该项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江苏恒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电动装载机、抓草机采购项目。 1.3采购人地点: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1.4供货地点: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 1.5采购项目内容:电动装载机4台、抓草机1台、3台配套充电桩(不含充电桩基础、电 源电缆)、相关软件。采购项目内容还包括中标人负责办理“办理车辆上牌、办理《机动车 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等服务、取得车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之前的所有伴 随服务”:所有采购车辆及充电桩质保期内提供相关质保等伴随服务。具体参见招标文件中 〈( 招标采购清单”及相关技术参数与技术性能。 1.6电动装载机、抓草机基本功能需求:详见评标办法。 1.7供货期限:35天【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所需车辆、充电桩的采购与供货;完成“车 辆上牌、并提供车辆《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相关伴随服务交付车 辆的同时,交付车辆发票(含税)、每辆车钥匙不少于两把;充电桩的安装】。 1.8最高投标限价:370万元。 1.9资金来源:招标人筹集。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质保期: (1)整车质保两年或4000小时(先到为准),质保期满,退还质保金。 (2)其中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变速箱)系统质保5年或者15000小时(先到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承诺函。若投标时未能提供车辆生产厂家承诺函,质保金 延至该项质保期满退还(即该招标项目质保金由两年退还延期至五年退还)。 (3)车辆与充电桩的软件终身免费使用,5年内免费升级。 1.12 招标人推荐品牌 (1)电动装载机、抓草机品牌:江苏徐工;广西柳工;山东临工。 (2)充电桩品牌:徐工云电;力氪;追日;迅锐。 (3)电池品牌:宁德时代。 说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推荐品牌采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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