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G107高壁立交工程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郴州市G107高壁立交工程于2022年8月9日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现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里补充条款中的:“1、评标办法中的下浮系数将从 1%~5%中选取 5 个数,分别是 1%、1.5%、2%、2.5%、3%,并在完成第一信封评审后、第二信封开标前随机抽取。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第(8)修改为与招标公告第 3.5 条和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一致。4、评标办法中,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 E1=1, E2=0.5。”以上几条予以删除。
2. 原招标文件中附录4中:“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 年度评为 D 级、连续三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年)评为 C 级及以下。”变更为:“ 1、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 年度评为 D 级、连续二年(2020 年和 2021年)评为 C 级及以下。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 原招标文件中:“正文第3.5.4项“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因检察机关已不出具该证明则开标时无需提交此证明原件,但如投标单位中标后查得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招标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里增加补充条款三:投标人已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附原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原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此变更公告不相符之处以变更公告为准,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随本公告上传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招 标 人:郴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88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5-21625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
项目组成员: 杨程林、肖文兵,黄雄
联 系 人:廖琼、李懿桓、杨文雄
电 话:0735-2862088
传 真:0735-2177465
监督部门:郴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4楼)
电 话:0735-2222424
邮政编码:4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