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渡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50.7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4]fr[gk]2019026
预算金额150.76万元
中标公司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150.76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庚忠13805004048
公告正文
上渡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4]FR[GK]2019026 作者: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上渡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6-29 16:1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上渡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R[GK]2019026上渡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1 国内 1507680 1507680 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鹰卫 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节能,环保
合计: 15076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零柒仟陆佰捌拾元整(¥15076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379号。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服务人员:至少配备18人,(2)按照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待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合同条款均为验收依据 2.验收条件:符合采购要求。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 ,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17 按月支付。
2 4.17 按月支付。
3 4.17 按月支付。
4 4.17 按月支付。
5 4.17 按月支付。
6 4.17 按月支付。
7 4.17 按月支付。
8 4.17 按月支付。
9 4.17 按月支付。
10 4.17 按月支付。
11 4.17 按月支付。
12 4.17 按月支付。
13 4.17 按月支付。
14 4.17 按月支付。
15 4.17 按月支付。
16 4.17 按月支付。
17 4.16 按月支付。
18 4.16 按月支付。
19 4.16 按月支付。
20 4.16 按月支付。
21 4.16 按月支付。
22 4.16 按月支付。
23 4.16 按月支付。
24 4.16 按月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 5 月 1 日至2022 年 4 月 30 日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人民法院诉讼结果来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 招收人员要求 (1)要求招收保安人员年龄在20周岁-35周岁之间(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考核通过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文化水平以上。 (2)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五官端正无纹身,体检项目合格,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招收标准,不受身高、体重等限制。 (3)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保安证),投标文件里须提供每位保安人员的保安证复印件。 (4)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派遣的保安人员中必须配备招收总人数10%的比例退伍军人,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退伍证复印件。 (6)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值守。 (7)统一食、宿,由保安公司负责免费提供。 2.保安人数及服务时间: (1)服务人员:至少配备18人 (2)按照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待命; (3)正常时间按12小时工作,在辖区开展执勤、巡逻任务,其他时间必须在派出所或就近的住宿点集中待命,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单独行动; (4)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接到处突指令应第一时间集合,根据指令带齐相应装备,第一时间赶赴 指 定地点,根据现场指挥员指挥开展处突工作。 (5)服务内容:根据采购方要求,中标方在采购方 指 定区域负责维持秩序。 3.设备配置 (1)投标人至少配备一辆7-10人座的面包车(2017年以后购买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车辆日常使用及维护费由使用部门负责,并配备反恐单警装备、服装。 (2)在服务期间配备的劳保用品及装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所属派出所民警的勤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应急处置。在甲方需要人手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派遣的保安人员义务加班。 (2)保安人员服务甲方与所属派出所的指挥、调配,遵守派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所属派出所制定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服务。 (3)对突发的警情、案事件,根据要求,保安员积极配合警方维持现场秩序及调查取证工作。 (4)保安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5)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保安员应及时的更换和调整。 (6)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乙方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保安员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工作范围防范安全隐患。 (8)认真做好所属区域内防恐安全检查工作,降低安全隐患。 (9) 公司应给每个保安人员配备反恐单警装备、服装,对防恐防爆装备的及时维护与更新。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安保任务。 5.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保安员提供正常良好的工作场所。 (2)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与乙方沟通调整保安员的工作内容。 (3)甲方核查发现保安员的有违反保安职责的行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甲方应教育职工配合保安人员开展保安服务工作,若乙方职工不配合保安人员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出面予以协商处理和协商解决。 (5)甲方为了妥善处理遇到的突发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安排保安人员紧急岗位或临时任务。正常上班时间,在合同人数范围内,不增加费用。 6.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款项,若逾期付款超过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并且甲方应支付给中标人每日千分之五的利息损失。 (2)保安员应恪尽职守,若因保安员工作失职造成采购人遭受损失的,经相关部门确定后,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损失的金额。 (3)乙方按合同约定确保单位时间的在岗人数,如有不适合岗位人员,应甲方要求进行调换,调换岗位缺员不应超过7天。保安员上岗在职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保险)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4)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上渡街道办事处 乙方: 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住所: 仓山区上渡路379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峡西岸国际物流商贸城二期8号楼112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任天俤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庚忠
联系方法: 83508631
联系方法: 1380500404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仓山支行
账号: 账号: 9010214010010000037127

签订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上渡街道办事处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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