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日处理1500吨铅锌、铁、多元素选矿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日处理1500吨铅锌、铁、多元素选矿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塔县笔克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酒泉市金塔县西北约46km处,其中选矿厂经纬度标:N40°19'55.96"、E98°36'1.75",尾矿库经纬度坐标:N40°20'4.55"、E98°36'21.01"。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选矿工业场地、尾矿库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等。选矿厂占地面积200亩,尾矿库占地100亩。
拟建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日处理500吨铅锌选矿生产线,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日处理500吨铁选矿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300万立方米尾矿库一座,同时配建办公用房约1200平方米、仓库等工程。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县笔克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产业园龙和路2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漆果萍18293763337;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甘肃立新绿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608号18层1818室
五、公众参与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将意见填写后提交即可(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金塔县笔克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