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0/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73-2040gnshhwdy1474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瑜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莹莹021-6605979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0773-2040GNSHHWDY14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宋晓飞

项目联系电话:021-660597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5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瑜 联系电话:021-28951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莹莹、宋晓飞 联系电话:021-6605979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公安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通知明确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同时,公安部在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采购招标时一并采购了打印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各地参照通知要求从设备供应商处购买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

为了保证电子护照签发质量,按公安部上述通知要求我局向上述供应商采购了电子护照制造设备。现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局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综上考虑,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0773-2040GNSHHWDY1474

三、拟采购的内容:

采购内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耗材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公安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通知明确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同时,公安部在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采购招标时一并采购了打印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各地参照通知要求从设备供应商处购买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

为了保证电子护照签发质量,按公安部上述通知要求我局向上述供应商采购了电子护照制造设备。现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局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综上考虑,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

六、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方惠平

职称:工程师,印刷经理人

工作单位:上海复旦四维印刷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

根据公安部2010年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通知明确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采购供应商有唯一性的特征。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名:王建明

职称:经济师中级

工作单位: 商务印书馆上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印刷三厂

论证意见:

本项目投标单位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单位,拟同意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详见公安部(公境技[2010]2764号)《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

姓名:王文峰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论证意见:

根据公安部2010年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本项目符合该项通知要求,因此,同意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汇总意见:

本项目投标单位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单位,按公安部(公境技[2010]2764号)《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其符合文件规定。

经专家组审议,同意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7月01日,有关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0年07月01日下午16:00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500号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021-28951065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人:张莹莹、宋晓飞

联系电话:021-66059798

传真:021-66059198

电子邮箱:cctcsh@126.com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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