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
2024YH-SJ标段(三次公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项目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会议纪要(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吴江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1.1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是对2024年吴江辖区内交通管养的国省道、县道(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动态勘察设计,具体范围由业主指定。
1.2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2024YH-SJ标段,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其中: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地质勘探,道桥设计均需附勘探资料);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3)计划服务期为:一年。
1)业主下达单项任务后45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2)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不少于1人);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④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②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设计项目;b.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勘察项目。
注: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公路等级、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3)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设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 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 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917号
电话:0512-63425995
联系人:颜誉
招标代理: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双桥868文化创意产业园 629 室
邮 编:215000
电 话:0512-68832715
邮 箱:569368763@qq.com
联 系 人:符美婷、岳楠
9.其他
9.1方案比选:
为便于招标人方案比选,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调查对S609周松线(K39+000~K40+000)长港路-西上江桥路面破损修复、松桃线堰月桥改造维修方案设计、编制投资估算,提出道路、桥梁改造方案,要求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并对其它线路进行初步的路况调查,结合吴江区交通主管部门现阶段及未来路网规划要求,提出改造方案总体思想。
9.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3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 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地址:吴江区开平路 998号3楼8号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6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4年05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