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1年路面超微表处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1年路面超微表处材料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因业务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数量为预估数,具体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采购人对所辖项目的材料进行统一采购管理,卖方负责将所购材料按需求运送到对应项目或沿线周边某处。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项目实际下单数量为准。
2.2 交货期: 下单7天内
2.3 交货地点: 湖南省境内(具体地点由实施项目通知为准)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其他:/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
(2)资质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
(5)信誉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_________; 保证金形式: ____________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5.1最低价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平台注册及采购文件获取6.1 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按规定完成注册。
6.2供应商应当于2022年 1 月6日(资格申请开始时间)至2022年1月11日(资格申请截止时间),登录 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7 项目公告和公示7.1 发布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
7.2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 3日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其他内容: /
8 其他8.1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
费用标准或金额 |
交费时间 |
交费方式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8.2 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 / %。
8.3如采购人上级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了统一采购,采购人将按其采购结果执行,本项目中相关采购结果自行终止。
8.4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 1月 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要求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完成后提交至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室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1室。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 425100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0746-6370405
传 真: /
电子邮箱: 1527501598@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附件: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022年1月
- 6_GCFGS-CG-211104002湖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1年超微表处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郴州).docx6_GCFGS-CG-211104002湖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1年超微表处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郴州).docx 下载下载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
(2)资质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
(5)信誉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_________; 保证金形式: ____________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费用标准或金额 | 交费时间 | 交费方式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超表微表材料清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含税总价 | 含税到岸单价 | 含税到岸总价 | 备注 |
1 | 6mm超表处摊铺 | ㎡ | 46866 | 17.39 | 814906.01 | |||
2 | 1cm精铣刨摊铺GSM超粘微表处 | ㎡ | 7700 | 18.06 | 139062.00 | |||
953968.01 |
超表微表材料清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含税总价 | 含税到岸单价 | 含税到岸总价 | 备注 |
1 | 6mm超表处摊铺 | ㎡ | 7700 | 17.39 | 133903 | |||
合计 | 133903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方法 | ☑询价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单一来源 □直接采购 |
1.1.2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同质比价法和同价比质法) □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允许偏差的项数:/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 见采购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无需确认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澄清(如有)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本项目最高限价标段一953968元 标段2:133903元 详见第一章附件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清单中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各供应商各自对应标包包价。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3.4.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 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据或证明材料,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自拟。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不适用 |
3.7.5 |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要求 |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一同响应文件递交。 |
3.7.6 | 分册上传要求 | /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 | ☑需要密封 □需要密封,密封要求: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说明项目名称☑适用,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采购公告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
5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否 ☑是 |
5.1 | 开启地点 |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
7.4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
7.6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告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
7.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要求递交 |
7.8.4 | 签约合同价 | / |
8.1 | 异议渠道 |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工程部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46-6370405 通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 155 号 其他:/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 □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监督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46-6370967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 邮箱:21759616@qq.com |
序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备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协议书 | 不适用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投标标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第一章第3.1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2.2.2 | 评审价格 | 评审价格为集采平台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超表微表材料清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含税总价 | 含税到岸单价 | 含税到岸总价 | 备注 |
1 | 6mm超表处摊铺 | ㎡ | 46866 | 17.39 | 814906.01 | |||
2 | 1cm精铣刨摊铺GSM超粘微表处 | ㎡ | 7700 | 18.06 | 139062.00 | |||
953968.01 |
一般纳税人 抵扣率 | 小规模纳税人 抵扣率 | 含税价格临界点 | 同等需求下供应商选择原则 |
13% | 3% | 90.0526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0.0526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13% | 1% | 88.09190%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88.09190%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13% | 0% | 87.1150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87.1150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3% | 93.8125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3.8125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1% | 91.7699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88.900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0% | 90.7522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0.7522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3% | 96.8187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6.8187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1% | 94.71063%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3.660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0% | 93.66038%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3.66038%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3% | 0% | 96.737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6.737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
(2)资质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
(5)信誉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_________; 保证金形式: ____________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费用标准或金额 | 交费时间 | 交费方式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超表微表材料清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含税总价 | 含税到岸单价 | 含税到岸总价 | 备注 |
1 | 6mm超表处摊铺 | ㎡ | 46866 | 17.39 | 814906.01 | |||
2 | 1cm精铣刨摊铺GSM超粘微表处 | ㎡ | 7700 | 18.06 | 139062.00 | |||
953968.01 |
超表微表材料清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含税总价 | 含税到岸单价 | 含税到岸总价 | 备注 |
1 | 6mm超表处摊铺 | ㎡ | 7700 | 17.39 | 133903 | |||
合计 | 133903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方法 | ☑询价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单一来源 □直接采购 |
1.1.2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同质比价法和同价比质法) □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允许偏差的项数:/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 见采购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无需确认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澄清(如有)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本项目最高限价标段一953968元 标段2:133903元 详见第一章附件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清单中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各供应商各自对应标包包价。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3.4.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 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据或证明材料,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自拟。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不适用 |
3.7.5 |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要求 |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一同响应文件递交。 |
3.7.6 | 分册上传要求 | /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 | ☑需要密封 □需要密封,密封要求: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说明项目名称☑适用,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采购公告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
5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否 ☑是 |
5.1 | 开启地点 |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
7.4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
7.6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告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
7.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要求递交 |
7.8.4 | 签约合同价 | / |
8.1 | 异议渠道 |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工程部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46-6370405 通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 155 号 其他:/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 □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监督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46-6370967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 邮箱:21759616@qq.com |
序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备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协议书 | 不适用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投标标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第一章第3.1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2.2.2 | 评审价格 | 评审价格为集采平台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超表微表材料清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含税总价 | 含税到岸单价 | 含税到岸总价 | 备注 |
1 | 6mm超表处摊铺 | ㎡ | 46866 | 17.39 | 814906.01 | |||
2 | 1cm精铣刨摊铺GSM超粘微表处 | ㎡ | 7700 | 18.06 | 139062.00 | |||
953968.01 |
一般纳税人 抵扣率 | 小规模纳税人 抵扣率 | 含税价格临界点 | 同等需求下供应商选择原则 |
13% | 3% | 90.0526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0.0526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13% | 1% | 88.09190%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88.09190%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13% | 0% | 87.1150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87.1150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3% | 93.8125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3.8125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1% | 91.7699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88.900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0% | 90.7522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0.7522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3% | 96.8187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6.8187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1% | 94.71063%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3.660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0% | 93.66038%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3.66038%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3% | 0% | 96.737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6.737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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