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信息化建设综合服务应用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40563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信息化建设综合服务应用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金额: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信息化建设综合服务应用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六安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致力于打造一个具有教育、管理与服务等多功能的综合平台,服务人数不低于50万人。 服务要求:建设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培训—咨询辅导—干预处置—组织管理” 四位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网络系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提供三年免费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久力、王红、刘竟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2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30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路行政中心5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64-337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327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 话:0564-3270017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2024年7月30日
附件信息:
二轮报价表
六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成交结果公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六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采购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