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实验小学
乙方:泉州市豪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YFCG[GK]2019013的晋江市梅岭街道凤竹小学扩建项目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营业设计图》、《产品技术规格表》。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电梯 | 电梯 | 1 | 批 | 国内 | 633000 | 633000 | 上海三菱 | 品牌:上海三菱、型号:LEHY-III-S、载重量:900kg、速度:1.0m、层站:7层7站7门、1台/品牌:上海三菱、型号:ELENESSA、载重量:825kg、速度:1.0m/s、层站:6层6站6门、1台 | ||||||
合计: | 63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叁仟元整(¥63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原凤竹小学;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电梯免费质量保修期为电梯经验收合格、各种资料移交完毕取得《电梯使用标志》之日起24个月;5.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电梯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整机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水电及电缆电线、井道灯、安全保护罩、专用灯座等设备材料)、整改费用(含钢牛腿材料及安装费、井道、门洞、导轨及导轨调整与安装费、平台护栏、吊钩、爬梯及护栏、地坎、起吊分层就位、井道承重钢梁等)、井道永久照明、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土建(施工)配合费[该土建配合费为每台人民币¥:3,000.00元整,由乙方中标后直接支付给土建承包方,土建配合项目为: 缓冲器底座安装好后水泥浇注、门厅呼梯盒孔洞预留及安装好后回填、孔洞预留(若没有预留则在安装的时候打孔)、工字钢承重梁孔洞预留、承重钢梁安装好后两端水泥浇注、孔洞回填、门洞安装好后修补回填、电梯门地坎的填塞、电梯安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临时使用施工电梯,此外由乙方自行考虑]、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等)、电梯监检费、税费以及确保电梯达到验收合格要求的所有费用(乙方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1号修改单、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及1、2号修改单、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和最新标准;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②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前检验:在货物出厂前,生产制造商应按投标承诺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生产,并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监造记录单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含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乙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工厂对货物的生产过程及质量进行查验,查验中若发现乙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在查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b.货到初步验收:货物到达后,由甲方会同电梯使用地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初验后电梯仍由乙方保管并承担保管费用及责任,进口件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制造厂的证明文件。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对电梯安装调试(包括电梯钢牛腿的安装及整机性能试验)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过程必须联系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装监检。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检验记录须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乙方提供完整的验收所需资料和验收的书面申请,甲方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并会同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联系办理《电梯使用标志》。。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5 | 签订合同后每台电梯分别在到达安装现场,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支付本台设备货款的85%。 |
2 | 15 | 本台电梯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有资质的电梯监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标志》,中标人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所有投标承诺,并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15%设备余款的正式税务发票后付清本台设备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本合同电梯总价为人民币¥633000.00元(陆拾叁万叁仟元整),其中设备款为人民币¥460000.00元(肆拾陆万元整)、安装款为人民币¥173000.00元(壹拾柒万叁仟元整) 。
甲方: | 晋江市实验小学 | 乙方: | 泉州市豪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晋江市青阳八角楼3号 | 住所: | 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B座写字楼1005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永进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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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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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808512163 |
联系方法: | 133759530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津淮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52500102200006286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06日